“少林寺现象”及其引发的宗教社会学问题
2007年11月20日 09:53学术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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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少林寺的议论,我可以把它们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世人基于少林寺的传统而引发的信仰困惑;另一方面,则是对于少林寺直接发出的批评。当然,这两类现象的宗教本质,即认为少林寺的经营方式的改变,直接导致了世人对佛教信仰方式的难以适应,甚至迷惑。在这里,世人往往把个人的信仰与组织经营的佛教寺庙混为一体,人们以为,寺庙经营和运作的模式,会直接左右着人们的信仰模式。于是,问题自然冒出:面对如此经营、运作的少林寺,世人如何继续信奉禅佛教?!

以寺庙为中心的神圣资源配置模式而言,社会、世人的议论和批评,更多的是着眼于少林寺的经营理念和运作方式。

在永信和尚主持下的少林寺,自1980年代以来,它就以其大胆的举动渐渐演变成了中国佛教界的一个“异类”:寺院下属的武僧团在全球各地进行商业演出、开办少林寺网站、用舞台剧的形式包装少林功夫、注册成立少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此同时,少林寺的和尚“投身”了旅游业。1998年成立了“少林寺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少林素饼和少林禅茶,已经注册了国内29大类近100个商标,向一些社会企业特许授权使用“少林”商标。少林寺拳法研究会、少林寺网站、少林寺红十字会、少林书画研究院、中华禅诗研究会、少林寺慈善福利基金会……。

随之而来的批评是,市场逻辑左右了少林寺的发展,经济塑造了功夫的权力,其中,最厉害的批评,莫过于“少林寺已经沦为赚钱机器”,不一而足。

依然还是以寺庙为中心的资源配置方式,不过,寺庙所能够配置的资源却已远较传统寺庙能够配置的资源大大地丰富了。它走出了寺院,远届全球;它进入了服务行业,进入了旅游业,提供了不仅仅是宗教服务的服务形式。少林僧人自己认为:少林寺也要发展,佛教也要发展。不能认为,少林寺放在与世隔绝的深山老林里就对了?

实际上,少林寺对于各种宗教、社会资源的配置和使用,绝非遂性而为。它们服从着某种内在的原则。据熟悉少林寺的人回忆,1982年之前的少林寺,只能回忆少林寺往日的辉煌:皇家寺庙、上万顷土地、上千名佃农为他们耕作云云。当永信和尚1981年在“谁都不愿意到少林寺”的情况下,只身从家乡安徽前往少林寺的时候,少林寺还是一个“破旧的小寺庙”。

1982年,影片《少林寺》上演,少林功夫使国内外入迷了。于是,少林寺的一切都被改变了。据从1974年到1978年的门票统计,莅临少林寺游客总共是20万左右,但到1982年,少林游客则高达70多万人;1984年达到260万人,90年代之后,游客基本稳定在每年150万人左右。打从那时起,少林寺的旅游收入,曾长期稳定地占据河南登封财政收入的38%。人们突然意识到少林功夫是个宝矿,对此,“省市领导看到希望了,”把少林寺打造成为一个全球独特的“功夫经济”。

在此历程之中,官府供给、农禅并重、商业服务等三种发展模式,均于其中得以不同方式有所呈现。或者说,它集传统的官寺和民寺于一身,既有官方话语的表达,亦服从现代社会的商业运作逻辑。如佛陀有言:“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其所谓父母、众生、国土之恩,正是依国主而立法事,决定了少林寺神圣资源的配置模式,在适应社会的改革开放之中,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把少林寺建构为中国的少林寺,人类的少林寺。

少林寺的武禅并重,犹如传统的农禅并重;少林寺的旅游服务业,有如商业服务,并在其中体现了现代社会必须具有的宗教服务特质;至于政府供给,则是少林寺打造“功夫经济” 的合法性资源。还有以慈善救助事业所体现的佛教平等、实践菩萨大悲济世精神的道德理念,当然也是少林寺适应整个社会的改革,而对佛教传统资源配置模式所能够进行适当的调整。

作者: 李向平   编辑: 薛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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