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印度到中国,经历了悠久的时间与广大的空间,僧人“食”的来源、形式、内容、时间、次数乃至执事人,已有了改变,但小小的一钵里,盛满的永远是十方的护持与僧人的自省,在一粥一饭、一饮一啄间,不断地提醒着每个时代的僧人。
饮食,是生物维系色身的要件之一。一般人每日尘劳奔忙,最低限度的目标便是求得衣食温饱,如果能吃饱穿暖后,最好还能吃得好,穿出地位;对出家僧人而言,要能专心办道,首先也是必须安顿色身,但佛陀教导比丘将食物视为“药”,只是以食物治疗饥病,滋养色身,长养慧命,不可恣意贪食。
原始佛教时的僧人以乞食为生,在律藏中关于“食”的规定非常多,都是佛陀依着当时的情境而加以制定的。佛教传入中国后,为适应民情风俗,中国僧人食物的来源、形式与内容,就产生了另一番新的风貌。
农禅生活 自耕自食
佛世时,比丘们身披袈裟,手持著钵,四处乞食游化,只有在雨季里,才回到精舍或固定的一处结夏安居,此时不再出外托钵。对僧人而言,“乞食”蕴涵著深远的意义──一方面是降伏骄慢,不贪美味,毫无选择,专心修道;另一方面则是藉著乞食因缘与居士接触,给予布施种福田、说法的机会。所以,乞食是僧人的正命,垦土掘地、种植蔬果以致伤害生命,这是原始佛教所不许的。
佛教初传中土,中国沙门仍然坚守著佛陀的遗教,后来僧人逐渐放弃托钵乞食的方式,最早可见的记录是东晋安帝义熙元年(西元四○五年)道恒的《释驳论》中指出当时沙门“或垦殖田圃,与农夫齐流”,可知当时僧人已开始耕种了。
为什么中国僧人无法再过乞食的生活呢?这与中国的民情及僧团在中国的发展有关。
在中国的文化里,“乞讨”是卑贱的行为,何况在普遍重视劳动的大社会,僧人乞食,被视为“不事劳作,不事生产”,难以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同与尊敬;其次僧团人数不断增加扩大,寺院又位处偏远,端赖托钵乞食有实质的困难。在此情况下,自南北朝以降,皇室贵族以赐田与舍田的方式供养僧人,不再直接布施饮食;相对地,僧团也必须自行组织生产的方式,以便自给自足。
到唐朝时,马祖大师创建丛林,百丈禅师立下清规,正式开启中国僧伽生活新型态,僧人开始过着“昼而农、夜而禅”自耕自食的农禅生活,百丈禅师“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身体力行的高风亮节,成为后代僧人效法的榜样,在作务中修行也成为僧人奉行不渝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