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唐至清四川地方官员与佛教关系述评
2008年10月29日 14:34四川社会科学院  【

从社会阶层来说,官员属于上流社会,是主导社会舆论的重要力量。但他们却醉心于佛教理论,热衷于佛教活动。从个体身份来说,是他们的信仰所决定。从社会角色来说,其政治责任也决定了他们对佛教的态度。他们是官家人,治理辖境是其份内之责;他们是父母官,管理庶民也是份内之责。而佛教传入中土后,已与中国社会交融,是意识形态之一(如唐朝)或准意识形态之一(如宋明清),信徒众多,能否处理好佛教及其相关问题是攸关长治久安和信仰大问题。因此,官员对佛教的态度就有多种维度。

(一)信仰:发自内心 像冯檝、杜鸿渐、韦皋、段文昌等就是虔诚的佛教徒。韦皋自述在政事军务百忙中,未忘佛教:“镇守方隅,军务之暇,躬览圣教,永思宏益。”圣教的益处在于对人世间的指导:“余以为人之生也,违道好径,故哲圣因其所

欲,“教之以圣道”,示之以进修,其行满于此,而福应在彼,理甚昭矣。”有此认识,对于修寺、造像、写经、筑塔、撰碑等事情,韦皋才能倾力支持,捐钱也是慷慨大方,毫不心痛。

(二)祈福:为国为民 如上述绵州知州蔡兴周自叙他重塑观音像的理由是:“非自求福,非图名,意在寿国福民也。”为明水寺解决土地是“为善”、“祝天子寿”。也就是说,上为国为君祈寿,下为民祈福。作为儒家、官僚,蔡兴州并不排斥佛教,至少他认为佛教是士民好的信仰,需要而且值得地方官员大力扶持。

(三)益政:有助王化 从社会功用上说,由于儒与政治紧密融合,已渐渐淡化了儒的信仰功能。对于中国民众来说,佛道在解决信仰依凭上起的作用更大。三教的功能分化,实际上在宋以后很明显。从此角度,我们不难理解那些儒家化的官僚为何热衷于修寺建庙了,因为它能填补民众信仰的空白。

唐朝名臣、镇蜀长达21年的韦皋曾高度赞扬佛教在导民信善上的巨大功用:“尝以万人之心不俟惩诫,靡然归善者,释氏之教弘矣。”明代宣德九年(1634),滇南李侯孚奉命到川中腹地的蓬溪(今四川省蓬溪县)出任县令,“下车之初,首访民务,兴利革弊,至于坛场、学宫,以及桥梁,靡不修治。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具举。”民生政事已有好转,李县令便转而抓民众的信仰问题。他看到蓬溪县城一里鹫峰山有禅林寺(清时又称鹫峰禅寺、白塔寺)坍塌,遂发愿重建鹫峰寺:

大雄氏之教,以仁慈为心,度人于生死苦海,济人于寿富康宁,化导群迷趋善背恶,随愿求福利莫测,所谓阴翊王度者也。寺虽废久,然邻于县治,繄可弗兴乎?

作者: 向世山   编辑: 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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