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唐至清四川地方官员与佛教关系述评
2008年10月29日 14:34四川社会科学院  【

(二)解难:帮助寺院夺回寺产

地处川西平原的彭山县城西50里的宝峰山(又叫磐石山)上有明代寺院普照寺。永乐年间,僧法正、觉庵修寺塑像,焕然一新。到了正统、景泰、天顺年时,僧性昌、大惠、智新等继续努力,该寺一派兴旺景象。 “然内治严而外防不密,四境之限未始留心,意以终古人心亦各保分界而已。”这为他人提供了可乘之际:

成化时,邛民汪姓者,武断乡曲,莫敢谁何,遂占兹寺之田、山而有之。就此引发了一场寺僧夺回田山的官司。幸好遇上了两个对佛有好感的官员,才有了完璧归赵的结果。

僧惠刚奋然不平,攘袂待旦,裹粮执词。滇南樊公瑾知县事,嘉尚其志,申问于上。关西马公纯代樊治邑,亦心樊公之心。力为剖决,摘伏发奸,兼并之田、山复为兹寺之常住。

痛定思痛,惠刚汲取教训,用铁铸造了一尊龙神像,在像身上刻下了寺院的田产和山产东西南北的界限标志警醒寺僧,并永传后世。

大邑县西北有座凤凰山。唐代开宝年中,蜀中有名诗僧可尚从道士皇甫氏手中受赠该山的玉皇观,改名“草堂兰若”。可惜传了四代僧逝法绝,有房屋十八楹、堂殿寮阁、庖库斋馆、种种悉具的草堂兰若被官府接收。这时,有“廉士”之称、“熙宁三舍人”之一的李大临出来“打抱不平”,状子递到了京城的高官手中,要让草堂兰若重回僧人手中:

嘉佑三年(1058)春,……尽输于官。知郡事、祠部员外郎、秘阁校理李侯大临惜此伽蓝遂入民籍,乃以状闻于太师、端明殿学士宋公祁,愿以本郡白鹤山中溪禅师淳用主之。公隆法向善,乐受所请,乃尽举其地,以畀于师。

李大临,字才元,是成都华阳人,嘉佑二年(1057)进士,曾长期在四川境内为官,在广安军、邛州、梓州都干过。

三、自白:官员兴佛的动机

作者: 向世山   编辑: spring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欢迎 注册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标签:

    (*添加多个标签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