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唐至清四川地方官员与佛教关系述评
2008年10月29日 14:34四川社会科学院  【

入我朝,永乐十四年(1416),招讨使高公敬让芟芜辟藓,始建绀宇,名曰云顶清凉寺,命僧觉性住持之。正统改元之明年(1437),荫袭招讨使高公凤增修山门、寮室。景泰元年(1450),招讨使高公崧复建后殿、庖、湢。迨成化元年(1465),使君怀远将军高公文林英伟有为,自授官,声振远迩,百废俱兴,…… 乃捐金帛,鸠工庀财。不逾年,前后殿堂、廊庑,焕然一新。

不仅如此,州北三里的龙头山原来有创自宋代的寺庙,年久荒废。进入明朝,高家五代高国英、高敬让、高凤、高崧、高文林在旧址上新建起了一座大寺,使土人所称的“蛮寺”脱胎换骨,并成为当时百蛮向明朝官府“进贡”的起送憩息之所。

二、护佛:为佛教排忧解难

如上可见,官员亲近佛教、信仰佛教相当普遍。官员掌握政治权力,比平民有更大的话语霸权和操纵实力。亲佛信佛的官员利用职权为寺院做事,便不是不可理解的了。

(一)排忧:为寺院划拨田地作私产

绵阳城西30里明水寺建于南宋宝庆三年(1227年)。到明末清初,四川发生乙酉劫难(1645),该寺没入荆棘中。幸有当地僧人兴禅(俗家姓俞)云游归来,见状生悲,乃与徒弟芟荒重修。清顺治十四年(1657)关东蔡兴周被任命为绵州(治在今绵阳市)知州。蔡因公履寺,见廊殿倾圮,与寺僧交谈“一指禅”理,寺僧水平不高,但也懂禅。于是,蔡向寺僧许诺,自己要助他一臂之力:“子既能力任艰难,即完美兹山可也。不给者余补之。”第二年,蔡接连为佛教做了两件大事:

一是,把城中的白衣大士(观世音菩萨)塑像进行了重装补塑,恢复其庄严形象。二是,寺僧为了“继香烟、营饔飧、保将来”的问题,特地请求给寺院田地,蔡为明水寺划拨了一片自己看中的土地。

予思苏文忠玉带镇山门,吾何爱焉。为之给犊授田,上祝圣天子永寿无疆,藉其亩之所入赡若属。庶几久远不堕,界其田地:以甘氏祠堂之垣,曰为东址(向按:当为“至”,后同),以彭氏大沟曰南址,以张氏小桥曰西址,以石佛底河岸曰北址。给帖,镌石,以告诸君子,善非一人事也,自予而作者,不必自予而终。为之崇奖恢廓焉,则大愿也。

作为地方官,蔡兴州明白寺院有收入才能生存,所以毫不犹豫地给了明水寺土地,并且主持划定了这块土地的“四至”边界,还办了地契,上了碑石,免得今后发生纠纷。

作者: 向世山   编辑: 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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