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闽日佛教的互动看尼僧在台湾的发展
2008年09月16日 09:07中华佛学学报第1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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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上点了三个乃至十二个炙。……还有在授戒中,想当戒元及都戒元者,必须招待同期的受戒者。又想作大和尚者,必须公布奉献五百圆的净财。因为不堪于负担其费用的缘故,得此等称号者,极为稀少。(页72~73.自译)此《报告书》是出版于大正8年(纪元1919)3月,而此《报告书》是因大正4年(纪元1915),台湾发生了西来庵事件。由于此事件与在家佛教即斋教有密切关连,因此台湾总督府对台湾旧有的宗教,实施全面的调查而作成的《报告书》。[19][19] 因此《报告书》的内容,实足以反映大正时代以前台湾宗教的实况,当然也包含佛教在内。依据《报告书》的话,可以知道当时台湾尚无传法授戒的道场,台湾僧侣想取得僧侣的身份,只有选择到鼓山去受戒。不用说,这些到鼓山去受戒而回台湾的僧侣,其身份地位自然与众不同,除了较易取得社会大众的信赖之外,也是能身居住持地位的保证。曾景来氏在《台湾宗教?迷信陋习》开元寺物语[20][20] 中说:「据闻大正7年释传芳师辞退住持的职务为止,开元寺的历代住持都是于福建省闽县鼓山涌泉寺受戒修学的。」(页330.自译)

又从笔者上述所列举的诸师略历来看,传芳师时代以后的开元寺历代住持以及与开元寺有联络的重要寺院如大岗山超峰寺、竹溪寺的住持,都是到鼓山受戒的。此外灵泉寺、法云寺当然也不例外。不过在此值得注目的,是如此的情况正也告诉我们,当时台湾佛教僧侣并不是人人出家之后,都能经历戒场生活的。一趟鼓山之游,除了要旅费之外,尚须四、五拾圆的受戒费,当时四、五拾圆可不是小数目,可能不是一般出家僧侣能负担得起的。或许是如此的情况,形成台湾佛教僧侣中有外江僧、长毛僧、香华僧、长毛僧道士的不同身份。这些僧侣的身份名称,是代表什么呢?在此先依增田福太郎氏[21][21] 的《探访记》介绍于下:台湾僧侣中有外江和本地之别,外江僧侣者,是言在支那的大丛林里修行过的人,是住在寺庙,菜食无妻。但本地的僧侣者,是在台湾修行的,可分为出家僧、香花僧、长发僧。长发僧普通也叫长毛僧是辫发的俗人,参与丧葬仪式者,肉食带妻,住于市井,一名叫僧士,多属漳州人系统。(页10.自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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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报告书》中,也作了如下的介绍:台湾僧侣中,有外江和本地之别,云外江的僧侣者,是在支那大丛林修行过的人,致于说本地的僧侣者是在台湾修行的人。……长毛僧又叫长发僧,或对沙门而称缁门,对道士叫僧士,多属漳州人系统。(页96.自译)长发僧住于市井,应众庶之请托,行葬仪或当祭仪作当事者的补助。(页76.自译)

根据举《报告书》及《探访记》,可以知道外江僧者,是指的曾到中国大丛林参学过的僧侣,不过实际上是指的到鼓山受戒参学或来自鼓山的僧侣及其子孙而言。依据李添春氏的说法:「日本领台前后,来自对岸福州鼓山寺的僧侣,频繁地来往于台闽之间,现在散住在全岛各地的僧侣,大部份是在此时渡台僧侣的子孙,其人数约有三四百名之多。」[22][22] 再由李添春氏借用《南瀛》卷5之4,页61,总督府自大正15年至昭和元年调查结果的总计表,是专指外江僧来看,可以知道昭和元年末的外江僧人数计有409位,而其分属于五大寺院,即台北凌云禅寺、基隆灵泉寺、新竹法云寺、台南开元寺、高雄超峰寺等,此都是福州鼓山的末派。[23][23]

作者: 释慧严   编辑: 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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