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的“预定论”带有命定论的色彩,然而,关键的是它否认了善功的作用,否认了人行善的意志自由。马丁·路德吸收了这种思想,强调了人无意志自由,并把其作为“因信称义”说的一部分。
在路德改革之前,14世纪末,牛津大学教授约翰·威克里夫对天主教会发起猛烈攻击,痛斥教士伤风败俗,谴责赦罪券和教会的世俗权力,提倡教士结婚,坚持《圣经》是信仰源泉的最高权威。路德也从这位勇敢的殉道者那里受了很大的恩益。
(二)“因信称义”说
1517年10月,路德在维登堡教堂的门口张贴《关于赎罪券效能的辩论》(《九十五条论纲》),在德国揭橥宗教改革的大旗。在《论纲》中,路德公开宣称“因信称义”说,强调信徒凭藉信仰,无需教会这个媒介,就能够直接与上帝相沟通。
在此之前,路德就显露出这个思想,1515年,他在研究古文《圣经》时,发现罗马教会宣传的许多东西与《圣经》不符,就提出按古代基督教的本来面目改革教会。稍后,他在读《罗马书》时,就曾注释:“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应当丢弃万事,把尊荣和羞辱都置之度外,而把他所得的尊荣真归于基督,因为他所领受的义和恩赐都是从他而来”,“一个人怎样才是义的,那就是惟独因信,即对上帝的话靠记”。(注:《路德选集》上,第171页。)
在路德以后的著作《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及《基督徒的自由》等书中都阐述了因信称义说,强调了信仰的作用,而信仰的对象则是上帝及其权威的象征《圣经》。路德认为,《圣经》中的每句话都是圣灵激励而成的,《圣经》是上帝的道,有基督的信息,有他救赎的功德,有对世人罪孽的宽恕和赦免。因此,《圣经》是判别信仰的唯一标尺。他认为教皇的行为必须符合《圣经》,否则人们就可责备教皇。“上帝在《圣经》中启示我们的道理是与教会中人所思想的道理完全不同的。凡人所讲论的无论如何高明有理,敬虔而有学问,都不足与神的启示相比。”(注:《路德神学类编》第13、15-16页。)“教父们的教训只有引人去读《圣经》的用处。”(注:《路德神学类编》第13、15-16页。)“如若基督教的信仰是以人的意见为转移,以人的话为根基,《圣经》还有何用呢?”(注:《路德神学类编》第13、15-16页。)
因信称义说的根据是基督受难已经赎清了人类所犯下的罪,人只要信靠上帝,就能得到上帝的恩典。上帝的恩典施给信靠他的人,“在他里面,恩典、公义、平安、自由与万事都应许你了;你若相信,就有一切,你若不信,就缺一切。”(注:《路德选集》上第357页。)在信仰与被信仰这一对关系中,人成了主体,上帝成了客体。上帝的存在是作为爱,作为奉献和牺牲的体现。事实上,上帝是应人需要而生,完全存在于人的主观意识中,存在于人的精神之中的实体。
需要指出的是,路德所说的“信”是指任何情况下对上帝、对基督的信靠,坚信不疑。信靠上帝就是看上帝“为真实的、公义的,……我们将真实、公义和被信任者应归的都归于上帝,这就是对上帝的最高崇拜。”(注:《路德选集》上第359页。)
因信称义说否定了天主教会的善功得救论。路德认为,只有发自内心的信仰才能取悦上帝,一切外在的善功只能使人误入歧途。凡从信仰所出的一切行为都是善行,否则都不是,信仰是善功的根基和源泉。当然,路德并非一概反对善功,他强调善功取决于信仰,“凡要行善的,不要先行,乃要先信,信能使人善。因为除了信之外,没有什么可使人善;除了不信之外,也没有什么使人恶。”(注:《路德选集》上第371页。)善功的否定,使人从外在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样一来,这个基督教的自由原则就被最初表达出来,并且被带进了人的真正意识中。”(注: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三卷第3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