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二:
我不即是蕴,亦复非离蕴,不属不相在,是故知无我。
次略说我空观。我有二:一、补特伽罗我;二、萨迦耶我。补特伽罗,译义为数取趣,是不断在生死中受生的意思。无论是自己,别人,畜生,都有身心和合的个体,都可说有世俗假我的(受假)。但众生不能悟解,总以为是实体性的众生在轮回,就成为补特伽罗我执。萨迦耶,是积聚的意思。在自己的身心和合中,生起自我的感觉,与我爱、我慢的特性相应,与他对立起来(名假)。这是根本没有的妄执──萨迦耶见。对人,有补特伽罗我执;对自己,有补特伽罗我执,更有萨迦耶见的我执。
众生的世俗心境,都是执我的(俱生我执)。但这是直觉来的,极朴素的实我,到底我是什么,大都不曾考虑过。这到了宗教家,哲学家手里,就推论出不同样的自我来(分别我执)。但作为生命主体,轮回实体的我,一定认为是实有的;这是与他对立而自成的,轮回而我体不变的。实有(实),自有(一),常有(常),为自我内含的特性。这与执法有自性的自性,定义完全一样。所以约法说无自性,约众生说无我,其实是可通的。所以说为法无自性空,我无自性空,又说为法无我,人(补特伽罗)无我。可是萨迦耶我执,又在这实,一,常的妄执上,进而说乐。觉得自身为独立的,就觉得是自由自在的。从我(妄执)的本性说,我是乐的;从我所表现的作用说,是自我作主,由我支配(主宰,是我的定义)的权力意志。所以萨迦耶我,是以主宰欲而显出他的特色。不过,如通达无自性,通达实,一,常的我不可得,主宰的自在我,也就失却存在的基石而遣除了。这些,是观我空所必应了达的意义。
从凡情所执的我来说,不外乎『即蕴计我』,『离蕴计我』二类。然以正理观察起来,自性有的「我,不」能说「即是」五「蕴」的。我到底是什么?一般所说的:我走,我拿,我欢喜,我想像,我作为,我认识,都是不离身心──五蕴的。所以一般的我执,都是执蕴为我的。但五蕴是众多的,生灭无常的,苦的,这与我的定义──是一,是常,是乐,并不相合。如真的五蕴就是我,那就不成其为我,要使大家失望了。一般宗教家,经过一番考虑,大都主张离蕴计我,认为离身心──五蕴外,别有是常,是乐,微妙而神秘的我。但以正理推求,也决「非」是「离蕴」而有我的。因为离了五蕴,就怎么也不能形容,不能证明我的存在,不能显出我的作用。怎么知道有我呢?众生的执我,都是不离身心自体的,并不如神学家所想像的那样。有的固执离蕴有我,又另为巧妙的解说。有说是相属的:以为五蕴是属于我的,是我的工具。我利用了足,就能走;利用了眼睛,就能见;利用意识,就能明了认识。有说是相在的:如我比五蕴大,五蕴就在我中,如五蕴比我大,我就存在于五蕴中。这既然都是离蕴计我的不同解说,当然也不能成立。所以,「不」是相「属」的,也「不」是「相在」的。相属,如部下的属于长官;相在,如人在床上。这都是同时存在,可以明确的区别出来。但执相属,相在的我执,如离了五蕴,怎么也不能证明为别有我体,所以都不能成立。经这样的观察,「故知」是「无我」的,并没有众生妄执那样的我体;我不过是依身心和合相续的统一性,而假名施设而已。我执本不出这二类,后来佛法中的犊子部等,执有『不即蕴不离蕴』的不可说我,这是误解世俗的施设我为自相有,『执假为实』的分别妄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