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佛之道》(增注本)第五章 大乘不共法(39)
2007年12月03日 13:59  【

以正理观察起来,凡是实有自性的「法」,四生都不可能。一、「不」可能「自」生的:自生是自己生起自己的意思,自体既已经存在,就是已生起;说自体又再说生起,是思想的矛盾!试问:没有生起的自体,已生起的自体,有没有不同?如有些不同,那末生起的是存在,未生的应该是不存在了。未生时的自体,如不存在,那怎能从不存在的自己而生起自体?如未生的自体已经存在,那对生起的来说,既有所不同,就不再是自体了。假如说:未生的自体,已生的自体,毫无不同,那就应该没有生与未生的差别了。而且,自体能生自体,生起了还是那样的自体,那就应该再生起自体,而犯有无穷生的过失。二、也不可能是「他生」的:没有生的时候,如没有自体,就没有与他相对的自;没有自,也就不能说是他了。自他的意义都不成立,又怎么说生呢?如真的是他,是别有自性的他,他是不能生自的,如牛不生马一样。有以为:佛法说『因缘生』,『依他起』,不也就是他生吗?如执为自相有,自性有的他生,是应该破斥的。但佛说因缘生,缘生是无自性的,所以不能说自相有。因缘与所生法,都不是别有自性的,所以依世俗而假名为他,而决非与自体对立的他自体。三、也「不」是「共」生:共生是自生与他生的综合。如分别起来,自生不成立,他生不成立,自生他生都不成,那共生又怎么可能呢?如甲盲不能见物,乙盲也不能见物,二盲合作,又怎么能见物呢?四、更「不」能是「无因」生的:现见世间是有因果关系的,如说无因无缘,那就一切都不成立了!善恶,邪正,也不成立了!如无因而生,那十恶五逆的,也许会生天或成佛了,这是怎么也不可能的。

总之,凡以为法是实有性的,那就不出四门,而结果都是不能生的。但生是世间的现实,所以一切法决非自性有的。由于自性有,自性生的不成立,所以知道是缘生,是假施设有。依缘生假名而「观是」无性的,是「法空性」,也就能通达「一切」法「本」来「不生」了。如经说:『若从缘生即无生,于彼非有生自性』;『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

   编辑: 薛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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