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种基因转殖的伦理争议及佛法观点
2008年06月10日 09:18《弘誓》  【

然而若将动物纳于基改‘禁区’,在实际操作层面马上就会遇到困难。例如:

一、截至目前为止,动物实验仍是评价基因转殖食品安全性时,不可替代的手段。而且目前与基因工程有关的动物实验,几乎占了全部动物实验的80%。若要顾虑所谓的‘动物处境’,岂不是让所有的基因工程停摆?

二、截至目前为止,被转入外源基因的动物,死胎与畸型率较高,畸型发展使存活动物备受痛苦煎熬,这可能与外源基因进入受体后,与受体染色体基因组随机整合,调节失控、遗传不稳定等因素有关。若要顾虑所谓的‘动物处境’,岂不是让所有的动物基因转殖工程停摆?

三、异种基因转殖还有一项医学前景,就是含有人类基因或人类胚胎之异种器官拿来移植人体的可能性。在器官需求孔急而器官来源鲜少的现实情状之下,若要顾虑所谓的‘动物处境’,这不但严重违背学界与医界利益,也必将违反人类利益。

然而,即使被讥为‘陈义过高’,佛弟子对异种基因转殖所带来的动物处境,也都不能无动于衷。而必须依‘缘起论’以作中道实践,亦即,就见闻觉知的有限因缘,无私而勇敢地,尽己所能以制造一些让动物处境更为社会所关切、更为法律所保护的因缘条件。

异种器官移植的佛法观点

1990年,美国纽约医学院教授斯塔尔特?纽曼(Start Newman)提出了制造‘人鼠’的设想,即将老鼠的胚胎细胞注射到人的胚胎里,或把人的胚胎细胞注射到老鼠的胚胎里,制造出兼具人和老鼠细胞特性的生物。

这种含有人类基因的老鼠(人鼠),由于其免疫系统与人体的免疫系统相同,因此,给这些‘人鼠’注射某种人类疾病的蛋白质时,其体内会产生抗体,利用这种抗体,可以加快新药的研制,并制造出不受人体免疫系统排斥的新药。已有两家公司,利用基因改造过的‘人鼠’,成功研制了许多新药。这些新药虽然还没有上市,但其前景普遍被看好。

其次,由于过往大都以小白鼠进行药物试验,但老鼠毕竟不是人,其试验效果不能完全等同于人体试验。轻易做人体实验,又面临着重大的伦理争议,因此,异种基因转殖技术所创造出来的‘人鼠’,也有药物试验方面的需求。

纽曼教授以其所创‘人鼠’向美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商标,这让专利局甚感为难,因为过去二十二年来,它虽对一些活体器官(包括人类基因与细胞)制造,以及含有少量人类DNA的动物,给予专利权,但专利局在批准这类专利时,有其法律底线:人类胚胎和人不能给予专利。它的法律依据是‘专利法’,以及禁止奴隶蓄养贩卖的宪法第十三条。专利局拒绝了这项‘人鼠’专利的申请,因为它‘包含了人体’,而人体是不能授予专利的。当然,人类胚胎与含有人类胚胎基因的‘人鼠’是否相同,这还是有争议的。(何洪泽,2002)

‘人鼠’这项异种胚胎移植术,并非独例,更多‘拟人化’的基因猪,也已陆续出笼。因为这些基因猪的器官,在模拟的人体环境中,已经突破了超急性的排斥现象。由于猪器官与人器官较为接近,且猪的繁殖力强,容易饲养,用猪器官进行人体移植研究,不会像用灵长类动物进行实验那样引起广泛争议,因此,转殖基因复制猪一直是人们研究的重点,往后猪器官移植到人体的前景很被看好。而且异种器官移植,是短期内解决全球性移植器官短缺的唯一可行途径,仅出售供人体移植用的猪器官,就有50亿美元的市场,如再加上细胞治疗,人猪之间的异种基因移植,将具有更大的发展前景。

作者: 释昭慧   编辑: yu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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