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佛教对中国社会的贡献——以唐朝为例
佛教起源于印度,后发展于中国。入华后,经两晋及南北朝的传授演绎,直至隋唐时代不但思想成熟、教义精密,而且派别竞起,宗门林立,是以达全盛时期。当时佛教无论在建筑、雕刻以及绘画等艺术发展上对社会的影响,直至今日,仍然随处可见。而社会教化及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发展,也都非常显著。
佛教的社会教化,唐代各朝帝皇令天下诸州建立佛寺,举行佛诞、佛成道、盂兰盆等法会,还有其他圣节和国忌之佛事。由于作为年中例行的佛教仪礼,加上朝野人士的参与,使佛教事业在当时非常盛行。尤其设大规模的不分道俗及贫富而平等的无遮大斋法会,经常举行。
此外,有许多化俗法师(或称讲师)以及巡礼教化僧,在官寺及较大的寺院,乃至各村落的佛教结社,用通俗的说教方式,将《维摩经》、《法华经》及净土等经典内容,用平易的譬喻和有趣的因缘表达出来,让佛教基本理念根植民心。这种情况可以根据敦煌千佛洞许多变文和变相图中可以了解到当时佛教在思想和信仰方面的普及,以及对民众阶层的文化影响。
社会福利方面。唐代朝廷除下令建立官寺之外,在武则天时期也命令设立悲田院以收容孤儿及孤老,设立养病院以对疾病者施医药的治疗,其经费均由官府支结,管理和经营则由佛寺的僧尼担当。僧尼们不仅从事于这种国家所办的救济事业,尚且洪窻禅师,以行化所得的净财,在陕州龙光寺建立养病坊。
唐代的佛寺,有以寺库内所保有的无尽藏,经营碾坊、车坊、店铺等事业,当时尤其以隋代信行禅师的所创三阶教最为著名。这是经营寺院门庭的一种手段,可以增进寺院的财源,以备不时之灾害和堂塔之修理。因以剩余物资贷出所得利润,辗转生息,故谓之无尽。若逢凶年的穷困之人,便给予无利息借贷,有时必要则以赈给方式放出,因而成了全然的社会救济事业。
到了宋代,将称之为长生库。后传至日本等国,也颇为盛行。佛教于政治力所不及的一般社会的孤独者、贫穷者、病疾者做种种的社会救济事业。从对生命的尊重,到爱护生物的放生;从对刑满出狱者的保护,到凶年饥馑时的衣食赈给;以及义井、义船、义桥的设施,乃至推展到植树与免费休息的宿坊等各种社会福祉的工作。用这些佛教的社会设施,表露了佛教的悲田和福田思想,发扬了佛教伟大的慈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