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的两点经验
2008年11月19日 17:02凤凰网华人佛教  【

内容摘要: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是目前我国直接主要以少数民族弱势群体为救助对象的依法注册的省级民间社团之一。成立4年来,通过富有效率的运作,已在贫困学生救助、医疗救助、贫困帮扶和支教助教等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本文拟对其民族背景、环境、工作理念、内容、方法、机制和成长过程中经验进行较全面地介绍和阐述。

关 键 词:救助会 慈善理念 救助内容 运作机制 经验

前 言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发挥润滑剂的作用、平衡的作用。特别是中国要构建和谐社会,更需要社会组织发挥第三次分配的功能、利益传递与表达的功能,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各种社会组织是不同利益表达和实现的重要载体。因此,党和政府应重视发挥民间社会组织在利益整合中的作用。理想的利益整合过程,一方面是各利益主体通过社会组织进行理性、合法地表达和代表他们的利益;另一方面由党和政府从民间社会组织中了解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并进行协调、整合。有了民间社会组织,通过组织化、法制化的表达手段,能提高表达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减少非理性冲突。作为利益整合协调者,党和政府更能真实快速地了解、协调、整合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达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要求。”

一、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基本情况

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以下称“救助会”)是一家以少数民族弱势群体为主要救助对象的省级民间非营利组织。其前身是1992年成立的青海穆斯林文化服务中心下设的教育基金部。该基金部长期以内部组织的形式活动,其业务范围主要限于教育救助,主要内容是对那些考上大学、交不起学费的学生(也包括一些家庭困难的中小学生)提供资金帮助。2004年,为更好地筹措和使用慈善资金,在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正式注册为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业务主管单位为青海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取得独立的社团法人身份后,救助会的业务范围逐渐从教育救助扩展到医疗救助、扶贫救助和文化宣传和交流等许多方面。其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也逐渐趋于成熟和完善。

« 前一页12345678后一页 »
作者: 韩文科   编辑: spring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欢迎 注册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标签:

    (*添加多个标签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