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佛教的慈善公益事业概观
2008年11月19日 16:36凤凰网华人佛教  【

从当时的社会情势看,明治以后,日本的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结果,带来了严重的社会贫富分化,产生了数量惊人的社会贫困群体。加之,霍乱、麻疹等疾病的大流行,普通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而当时的日本政府忙着扩军备战,无暇顾及社会救济问题。政府虽然在1874年制定了《贫民一时救助规则》,但对救助对象设置了种种苛刻的条件,对大多数需要救助者则弃之不顾。这一规则的背后是把贫困视为个人的罪过,将贫困者视为懒惰者,根本缺乏现代福利社会的观念。

民众生活的悲惨与政府的事实上的不作为,客观上为佛教界提供了从事慈善公益活动的余地。从明治初年开始,佛教团体就开始介入对监狱囚徒的教诲,慈善医院的设立,以及贫困儿童的收养教育等慈善领域。从附表《明治以来日本佛教慈善公益事业大事记》中可以看出,从明治维新到二战结束,日本佛教界在慈善公益事业方面,主要做了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慈善公益活动的多样化。

从大事记中可以看出,日本佛教界的主要慈善救济事业集中在①贫弱施疗、②孤儿养育、③灾难救助、④免刑者救助、⑤军属的慰问和救助等方面。其中,后两项的工作是体现日本佛教界特色的工作,在日本,僧侣在轻型罪犯或刑满释放者的教育改造方面发挥了特殊的作用。应该说,日本佛教界在前四个领域中的工作是值得肯定的,其经验被归纳为“医疗福祉”“儿童福祉”、“难民福祉”“司法福祉”而为现代社会的社会福祉体系所继承。但对最后一项即“军属的慰问和救助”却有各种议论。日本佛教界在日清战争、日俄战争乃至二次大战中,除少部分人之外,大都积极参与,有些还作为随军僧侣,直接为战争服务。在后方,佛教界也组织力量对从军者的家属给与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帮助。日本的普通百姓也是少数战犯所发动的战争的受害者,特别是妇女儿童是无辜的,他们的悲惨境遇值得同情,也应该受到慰问和帮助。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军人家属特别是对军人的遗孀和子女的精神抚慰和物质帮助,应该属于慈善公益事业的范围。但同时,僧侣们向军属灌输战争神圣思想、从军光荣思想,助长了军国主义思想的流传,客观上成为战争的帮凶。这无疑是日本佛教界应该反思之处。

2、慈善组织的建立与完善。

在古代日本和中世日本,佛教界的慈善行为往往是个人行为或寺院行为,属于自发的、无组织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也是一种基于村民互助、邻里互助、宗亲互助的公益活动。而随着近代国家的形成以及各种社会制度的完善,佛教界的慈善公益活动也演变成组织化的活动。此外,受到基督教各种全国性组织纷纷成立的刺激,佛教界也成立了各宗派的慈善公益机构,以及跨宗派的全国协议性组织,如“大谷派慈善协会”、“大日本佛教青年会”、“监狱教诲师联合会”、“大日本贫民救助慈善会”等。这些组织的成立和积极活动,表明佛教界已经开始作为一个整体,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慈善和公益活动,开始了从传统的“佛教慈善”向现代的“佛教社会事业”的转型。如,净土真宗于1901年成立的“大日本佛教慈善会”就利用净土真宗在全国的寺院网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多种慈善救济和公益事业。成立两年之后,会员数就达到88345名。该慈善会任命“财团奖励委员”和“慈善会布教使”,到全国开展慈善和传教活动,推进了全国佛教界社会事业的发展。

作者: 张文良   编辑: 邢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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