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黄碟”案与世俗社会的价值观
2008年01月02日 11:05佛教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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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黄碟”提供了一个值得深思的案例。事件的经过是:一对夫妇在家看黄色碟片,执法人员冲入他们家中,将他们抓到派出所,对他们进行了处罚。事件在网上公布后,公众对执法人员发出了愤怒的指责,最终导致公安机关对这对夫妇平反,并对有关执法人员进行处罚。

此事件要从两方面分析,一是这对夫妇方面,二是执法者方面。从这对夫妇方面来说,看黄碟本身诚然不是什么可赞颂的事情,(从佛教的立场看,这属于贪欲炽盛,)但社会对此类事情的看法已大为宽容,世人并不觉得此类事情可鄙,而且,如果是性教育的出版物和光碟,则更属提倡之列。再从执法者方面来说,长期以来,执法者可以随心所欲地在大街小巷拦住行人检查证件、肆无忌惮地闯入居民家中非法执法。但在此事件中,公众对执法人员随意闯入居民家中感到十分愤怒,完全不能接受。可见社会观念已有了根本性的变化。近代西方有句名言,说即使自己住的只是茅棚,“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是现代观念与古代观念的差别。

在古代,在传统社会中,国家至上。国家拥有无限权力,民众必须一切都服从国家。国家可以对民众个人的工作、生活、思想进行全面干预,乃至实行全面专政。具体表现为任何一个单位的领导人,都可以对他的所有员工管头管脚,生活作风有问题、思想有问题,就是严重的罪名,轻则在单位内受处罚,重则劳动教养直至判刑。

而现代社会划分了私域和公域,国家的权力仅限于公域(即社会生活的公共领域),不能延伸到私域(即私人生活领域)。私域除了家庭住所外,更是指个人的情感、思想、信仰等方面。在私域中,个人享有不受国家、不受他人干预和侵犯的自由。国家的各种基本职能中,最重要的一项职能就是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或者说,维护个人自由。

上述观念差别的一个重要基础是价值观的差别。传统社会的价值观是整体主义价值观。在整体主义价值观中,国家和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必须完全服从集体、服从国家。而现代人全力维护个人权利,这是一种个体本位价值观。现代社会划分了公域和私域,限定了国家权力使用的范围,这表明个体本位价值观已占据了现代社会的主流地位。

个体本位或个人主义,在我国长期来一直是一个贬义词,是被批判的对象,但这难以解释它何以成为西方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基础。实际上,有两种个体本位,极端个体本位与理性个体本位。西方社会中,前者称为利己主义,而后者才是个人主义。前者的特征是完全无视他人,无视共同体的存在,不惜损人利己来达到个人目的、实现个人利益,这种极端个体本位的不足道自不必多言。而构成现代文明基础的个体本位是一种理性个体本位。

理性个体本位价值观,实际上是个体意识高度觉醒的产物。它所追求的,是人的尊严,个体的尊严;其具体表现,主要是个人的权利能得到保护,个人的价值能得到体现。

从历史上看,个体意识的觉醒,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古代社会是整体主义价值观盛行的时代;其间,古希腊出现了个体本位价值观,但昙花一现,随即消失;直至文艺复兴时期,出现了一种新型的个体本位价值观,成为现代文明的基础。

古代社会是整体主义价值观盛行的时代,但在不同历史阶段,它所起的作用也不同。在原始社会,整体主义主要是作为生存策略。因为原始个人的力量实在太微薄,难以抗衡恶劣的环境,惟有以集体的力量,原始人才能赢得生存,并取得长足的发展。而到了古代和中世纪,随着等级制社会的出现,整体主义所起的作用就主要是在维护等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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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国良   编辑: 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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