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佛之道》(增注本)第五章 大乘不共法(35)
2007年12月03日 13:52  【

当然,知道的并不太多,错误的也多。我们的根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还有意识,都是这样的认识。这都是依惯习的心境而来;世间以为如此,就以为如此的。在这不寻求真相的世俗共认的基本知识上,发展为世间的一切知识。如一一的寻求究竟相,那世俗知识就不能成立了。

世俗假施设的,也有易了与不易了的差别,可分为三类:一、「名假」;二、「受」假;三、「法假」。名假是浅显而易了的。如想到人,说到人,有以为就是那个人,名与义合一,不知道这是名义相应假施设。如不称他做人,不想他做人,他还是他,并不因不想不说而没有了。可见名与义是不一定相应的;知道这,就破除以名为实的执著。受假,玄奘译作取假。如那个人,这个屋,这些复合物,当认识时,总以为:这虽不一定叫做什么,但那个,这个,到底是实在的。不知道这是假施设的。如人,通俗的说,四肢,百骸,五脏,六腑等所和集而成;如屋,是木,石,土,金,人工等和合而成。如分析起来,离了这些因素,就没有这个,那个的实在体了(但不是没有假施设的这个那个)。为什么叫受假?因为这是种种因缘摄取而成的一合相。知道了这,就破除以复合物为单元,如从前以原子为实体等执著。法假,是分析到不失自性的,也就是人生宇宙的基本因素,如现在所知的电子等。但这还是假施设的,因为他还是可变化的。在现实时空中,成为那个特有的因素,如电子,不能说不是关系所决定的。离了因缘,他并不能自己如此,所以也是假施设的。这是最难破除的,为众生执实的最后据点。般若的正观,就是以般若观,『先破坏名字波罗聂提(假的梵语)到受波罗聂提,次破受波罗聂提到法波罗聂提,破法波罗聂提到实相中』。三假应善巧学习,勿以为一切是假施设,而不再辨别一切了。

在世俗的假施设中,又有「正」与「倒」二类,也是应该「善」巧「分别」的。如白天,与人相见,说话做事,是一类;梦中与人相见,说话做事,又是一类。白天的人事活动,是现实时空中的事实,是别人所可以证知为实在的。世俗法中,这是被认为实在的,名为正世俗。但梦境,只是个人的梦境;在世俗法中,也可知是虚妄不实的。这类倒世俗,有是境相的惑乱,如插笔入玻璃水杯中,见笔是曲折的。如眼有眚翳,见到空花乱坠,这是根的惑乱。如心有成见的,所有错误的见解,是识的惑乱。这在世俗名言识中,也是能了解为惑乱的,虚妄不实的。但一般正常的心理,生理,物理现象,如法假等,在名言识中,即难于解了他是惑乱的,虚妄不实的。这要般若正观,才能知道是世俗的假名。所以佛每以倒世俗──如水中月,梦境,空花等的虚妄惑乱,喻说正世俗的惑乱不实。如不知这一不同,多少知道一些倒世俗的惑乱不实,知道空花等『易解空』,不能以正世俗为境而观照『难解空』,是不能通达世间真相的。

   编辑: 薛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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