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和民间力量
谈到慈善事业,就不能不提到一个称呼──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NGO)、非盈利组织(NPO)或是民间组织,尽管称呼不同,但都是协助政府与社会的力量。在政府能量有限的情况下,民间组织能凝聚具有相同理念的民众力量,它使百姓尊重法治,促进社会稳定,对政府来说,还可以通过非政府组织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与利益,降低资源成本。台湾的公益组织大都是民间组织,几乎所有公益事业都是源自于非政府组织的力量。
台湾近20年以来,不断完善民间组织相关的法律配套,由台湾地区的政府管理,并且政府对宗教团体办慈善和公益事业采取鼓励的态度。比如政府不断修订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在政策上拟订公益慈善奖励规定,经常举行公益慈善活动观摩会、座谈会、走访宗教团体、对公益慈善成效卓著单位给予表扬等。
在推动中国台湾地区公益事业上,世界银行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世界银行成立的宗旨是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社会发展,因此也一直很积极地推动台湾民间的非政府组织运作。其方法是举办说明会、研讨会,观摩会等。过去近10年,台湾在世界银行的帮助下逐渐完善公益事业的基础配套建设。
乐善好施、急公好义是中国传统美德。在古代,社会显要有济弱扶倾与造桥铺路的慈善传统。在现代社会中,大众开始有能力发挥这种急公好义的侠骨心肠,力量更大,覆盖面更广。对于慈善捐款,代表社会公权力的政府有管理监督的责任。政府对公益团体募集的善款,强制性地规定其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管理,使爱心能发挥最大功效。中国台湾地区的政府也和其它地区政府一样,试图以法律建设帮助公益活动规范化。法律建设对促进社会公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有完善的法律来支持导引公益活动,便可以在社会发生重大变故的时候,使民间力量更有效地运作。
如果民间热烈捐助,而善款项目因没有完整的法源加以规范,为不肖人士利用,就容易流于腐败,加上媒体的不断宣传,这种慈善就等于诈骗,不良影响就非常深远了。因此捐款活动在法律上的规范化是刻不容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