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仲尧:当代宗教媒体建设的一个历史视角
2010年12月02日 16:07 】 【打印共有评论0

榜文内容是一位“僧统和尚迁化”及丧葬事宜。二是S。520《报恩寺方等道场请诸司勾当分配如后榜》(概括):

据榜文记载,置办方等道场参与人员前殿勾当僧官有吴僧政、索僧政、郭僧政、索僧政、就法律、恩梁法律、康教授、莲李法律、氾教授、智惠、罗僧政;北院浴室勾当僧官有思索教授、图大宋法律、翟法律、乾弘遂、云保定;南院浴室勾当僧官有龙氾法律、令狐法律、乾氾法律、贾法律、开智行、永道行;北院消息勾当僧官有金大张法律、界张法律、金弘张法律、玄镜、云保德;南院消息勾当僧官有龙张法律、刘法律、图宝善、海清、云详定;威仪勾当僧官有恩张法律、云氾法律、图宋法律、阎法律;北院厕勾当有开张法律、莲张法师、金法真、道明、界慈保。南院厕勾当有何法律、图张法师、图道惠、满成、福最;唱经勾当僧官有金索法律、土宋法律等。(文书后半部残缺)

从中得知这次在报恩寺举办的方等道场,举办主体则是整个敦煌佛教教团,参与者是敦煌地区诸寺全部僧尼。 这些榜文公告对象皆不限于寺院内部而是面向社会公众。

按汉传佛教传统,僧人出家后在僧团内部遵循“六和”原则生活,即:身和共住(生活上互相照顾)、口和无诤(言语上互相劝善止过)、意和同事(思想上彼此友爱敬重)、戒和同修(遵守共同的戒律)、见和同解(见解一致地共同修学)、利和同均(平等受用合法的财物);根据“六和”原则,僧团内部在经济上实行共有制,僧尼个人所有衣、食、住、行、医疗、殡葬等费用都由僧团(寺院)承担。这样僧人亡故后若有遗产也就顺理成章由生前所在僧团(寺院)继承处理。同时,因僧团生活来源(或寺院经济主要来源)是得自社会各界信众布施供养(寺院通过经营获得经济收益也可被认为是得自信众布施供养),所以僧尼遗产处理还应充分尊重社会各界信众意愿,这是亡僧遗物处理中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宗赜撰于北宋崇宁二年(1103)的《禅苑清规》中对“唱衣”过程进行的详细说明是首次见之于文献的寺院唱衣拍卖规范,其曰:

唱衣之法:挂牌告众,鸣钟入堂。先为亡僧念诵,次将衣钵请首座验封头,对众开之(未鸣钟前先将衣钵陈于堂内)。次第估唱讫,维那复为亡僧念诵。住持人并内知事并不得唱亡僧衣物,维那支破,须合众情,不得妄有费用。除用外俵大众看经,或暂到见送亡僧。及见唱衣,三分得一,施主看经亦如之。如多有衣钵即抽,那设粥或斋供。至于上七日,集众人所诵经呪,同时宣表破使文字,张挂后架,令众人知之(众知事签押,以表通众无私)。 

拍卖前要“挂牌告众”即张榜布告,从内容和定义看,“牌”之涵义与“榜”完全符合,所以也是一种榜,或可称“牌榜”,即向大众公告拍卖情况。拍卖的衣物等在正殿陈列,听钟声响起,众僧进入正殿,然后启动拍卖程序。惟勉撰于南宋咸淳十年(1274)的《丛林校定清规总要》中亦详载唱衣原则及过程:

唱衣:堂司预挂牌,鸣钟集众,坐定。维那起身,打磬一下,念诵云:“浮云散而影不留,残烛尽时光自灭,今兹估唱,用表无常,仰凭大众,奉为某上座,资助觉灵,往生净土”。念清净云云十声毕,打磬一下,云:夫唱衣之法,盖禀常规,新旧短长,自宜照顾,钱须足陌,无以新锡相兼,磬声断后,不得翻悔,谨白。“ 

比较两宋两部清规所载之相同内容,可见南宋丛林中对唱衣拍卖事宜更加重视,制度程序更规范严谨。 

还有一个相关问题是与亡僧遗物处理有关的”板账式“,《敕修清规》曰:”并板账之设,盖古者凡立成式,必书诸板,以示不可移易也,故丛林亡僧有板账焉。凡僧亡,以其所有衣物,对众估唱,惩贪积也。估唱得钱,必照板账,支用外,其钱作三七抽分归常住(原注:百贯抽三十贯,不满百贯则不抽分)余则均俵僧众。经资一百,则佛事一贯,方丈倍之。以一千贯为率条列于前,约其成式,多则增而上之,少则降而杀之。临时又量众随宜以斟酌之(原注:或勤旧有田地、米谷、房舍、床榻、桌橙,当尽归常住。仍量唱衣钱寡多,则排日俵嚫讽经看经添奠茶汤转龛骨等佛事)。“ ”书之于板“,即根据清单将账目公之于公,既便于大众监督,亦可铭记以待日后所需。这也就是板账式之名由来,只是具体方式因涉及较敏感的财务问题可能不一定以张榜形式,但上述牌榜面向公众张挂则可确定。

3.张挂于寺院庭院相关场所的榜与功能性作用

宋代社会媒体系统中的榜,作为重要传播媒介要尽可能面向受众以令晓喻遍示,据内容和性质不同,如属社会性事务内容、性质是面向社会大众的榜,就张贴(或散发)于公共场所,如属朝廷事务,内容仅面向朝中官僚,则”榜于朝廷“,这类记载文献多见,如《续资治通鉴》载,元丰八年(1085)五月”诏百官言朝政阙失,榜于朝堂“(卷五五);乾兴元年(1022)丁谓被罢相降黜,事关社会舆论,”仍布喻天下“(卷三五)等。 山门榜作用与功能主要与丛林生活相关,但当时寺院事务属公共性社会活动,于是据榜的内容不同而张贴于寺院大门内外举行相应活动的公共场合,具体张挂场所,明确规定要根据各种仪式、典礼、修行、日常管理事务内容需要。

如迎请新住持到寺当晚在僧堂举行接见”知事全班“的”茶汤礼“仪式,要张挂”茶汤榜“:”先挂于法堂上下间,至特为时,却移挂僧堂前上下间。“ 张挂场所是法堂和僧堂。又如举行”解夏“、”冬年“等时节”茶汤礼“活动:”(正月)十四日晚,僧堂大座汤,都寺于斋退,以箱袱盛香炉香合、汤榜,诣首座寮拜请云:’今晚就云堂,特为煎汤,聊旌结制,伏望慈悲,特垂降重‘。首座令茶头行者,贴榜于僧堂前下间版上。“ 张挂场所是僧堂前特定位置”下间版上“。丛林迎请新住持上任时举行隆重仪式”讲茶汤礼“,”于僧堂内铺设主席,西堂板头排专使位“,”用绢素写榜“即茶汤榜,”茶汤榜张于堂外两侧“。 ”堂“指 ”僧堂“,即茶汤榜公开张挂于僧堂外两侧,俾使周知。又新住持上任后举行任用丛林两序的重要仪式,地点也是僧堂,要出茶汤榜:”茶汤榜预张僧堂前上下间。“ 

请首座之茶汤”榜“、”式“如次:

榜 堂头和尚今晨斋退,就云堂点茶,特为新命首座聊旌陈贺之仪,仍请诸知事、大众同垂光伴。

式 今月 日 侍司 某敬白 

请两序头首之茶汤”榜“、”式“如次:

榜 点茶一中,伏望众慈同垂降重;今月 日 具位 某拜请

式 本山办事禅师、江湖名胜禅师、乡曲道旧禅师、合堂尊众禅师、两序出班上香。 

从中可见仪式的一般情况。

又如与普请有关的事务:”三月,……此月出榜,禁约山林茶笋。“ 

又如藏经与阅藏管理事务:”如遇施主请众看大藏经,或藏下或法堂上,直岁安排椅卓(桌),典座排供过,行者、藏主准备茶汤、香华、灯烛,维那依戒腊出榜分经并坐位照牌、请法事,又作梵阇梨书状写造,开启罢,散文疏并看经大榜。藏殿主出经,至时维那鸣钟,集众请经,依位坐。“ 

又如与丛林修行有关事务,每夏举行”告香“前,”侍者预出小榜,贴法堂柱上“,内容主要是”奉堂头和尚慈旨“需要说明的有关情况等。 

又如举行楞严会时,”方丈预出免人事榜,贴僧堂上间……四节并同。“并说明:”各乡曲依所出榜,诣各处团拜。“ 

又如丛林日常生活中若发生凡发生惩戒事宜,要将犯者事宜及”责状“结果以”榜示之“。《敕修百丈清规》载:”国朝累圣,戒饬僧徒严遵佛制,除刑名重罪例属有司外,若僧人自相干犯,当以清规律之。若斗诤犯分、若污行纵逸、若侵渔常住、若私窃钱物,宜从家训,母扬外丑。盖悉称释氏,准俗同亲,恪守祖规,随事惩戒,重则集众棰摈,轻则罚钱罚香罚油,而榜示之。“并举南宋案例曰:”大惠禅师住育王时,榜示堂司:僧争无明,决非好僧,有理无理,并皆出院。“ ”大惠“即南宋名师大惠(慧)宗杲,其敕差住持育王寺时以榜为手段处理处理有关事宜,文中对利弊也做讨论。元一咸《禅林备用清规》载《十威仪颂》曰:

入室升堂念诵时,从规自合具威仪。

近来一辈无羞耻,直裰中间小袖儿;

座元门首板丁当,是甚禅和敢入堂,

油罚百钱犹自可,高悬一榜最难当。 

说明寺僧若犯过错最怕被张榜公布,宁愿钱财方面受罚,也不愿被”高悬一榜“公之于公。

这种手段比较有效因此在历史上延续下来,清代仍在寺院中沿用,如清《百丈清规证义记》载:”僧徒自当恪遵佛制,岂可有犯清规?若有犯者,除刑名重罪例属有司外,若僧人自相干犯,当以清规律之。若斗诤犯分,若污行纵逸,若浸渔常住,若私窃钱物,宜从家训,无扬外丑。盖悉称释氏,准俗同亲,应守祖规,随事惩戒,重则集众棰摈,轻则罚腐罚斋,而榜示之。如关系钱物,则责状追部。惟平惟允,使自悔艾。“ ”以榜示之“,”惟平惟允“,受罚者”使自悔艾“,令接受教训,所有过程,公示大众,接受监督,体现公正。

三.历史视角及当代启示

《敕修百丈清规》作于元顺帝元统三年(1335),但内容多似对前朝总结,并不完全反映元代丛林实情。明清寺院中之”榜“名义尚存,内涵早已变化,媒体性质与作用皆已不存,只是佛门内部性质的文书之一种,从明《丛林两序须知》、清《百丈清规证义记》等记载可确定。

佛教以入世精神做出世事业,入世有多深湛,出世就有多高远;若以出世为入世的逃避借口,并不符合大乘佛教精神。南宋佛教是当时社会主流文化主要组成部分之一,非似后世被边缘化的状态,因此充分参与主流媒体系统建设,采取既与时代同步发展又对自身相宜的传媒平台建设方式,是与存在状态及社会身份相吻合的文化建设行为。以往新闻史研究中从未认识到这项内容,今后可补充进去。

从当前宗教媒体建设现实看,这个历史视角所包含的众多信息中,其当代启示或在于佛教应同步地站在历史与时代潮流中,以大乘入世精神争取从制度层面体现与存在相宜的文化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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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仲尧 编辑: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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