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言之,在日据时期,就其官方的宗教行政来说,“祭政一致”即是其施政的总纲;但“政教分离”、“国家神道”被定位为非(宗教),故不在分离之列,则是《大日本帝国宪法》所明定的主要施政原则。所以理解日据时期的台湾佛教史之前,一定要有这样的认识才不致误判历史事实的原有性质。
在另一方面,日本官方的同化政策,虽有缓急之分,但其中两次大战中的“妥协同化”政策,才是台湾本土佛教急速发展并带有相当主体性的主要原因。
可是,在此之前,若无“儿玉、后藤体制”的台湾旧惯调查以及社寺管理法制化的确立,则不可能有其后所谓“日台佛教平行发展”的可能。其后,则是由于1915年“西来庵事件”的爆发以及隔年在台北意外形成教辩风潮的台湾佛教“大演讲会”,才能进一步促使或催化台湾本土“新佛教运动”发展与转型。
不过,从日本官方殖民统治的立场来看,因台湾民众当时已是在其实质统治下的新族群,除非台湾民众能对日本文化和国家真正产生认同,否则彼等是不会对日本殖民政府效忠或臣服的。亦即无论是“内地化”也好或“皇民化”也好,总之同化的问题,早晚一定非解决不可。所以日本在台殖民统治的后半期,亦即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这段期间,台湾总督府便着手处理同化的问题,然后逐渐由慢而快。并且,在最后十年间,更推行其所谓“皇民化运动”,顺势将改造的问题推到极端和全面的地步。
当然,这样的快速同化手段,完是反人性的,所以在战后便被废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