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谈“做人”
2008年06月03日 09:11戒幢佛学教育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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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行即是尽自己的能力,去做利益他人的行为。俗语说,给人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有时候说一句话帮助别人,别人也会帮助你。我们从帮助别人的时候获得对自己的信心,从而更能爱自己,现代社会学指出利他主义可能是我们生存本能的一部分。

佛陀在《善生经》中对人际关系给我们很清楚的指导,而且将父母、师长、妻儿、亲友邻居、奴仆、沙门六种关系,列为佛教徒应该敬仰的对象。

第一、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子女在双亲年老时负起扶养之责,代表双亲尽他们应尽的本分,保持家庭传统于不坠而光大门楣,守护双亲辛苦积聚的财富勿令散失,双亲死后妥为殡葬。父母对子女也有责任,避免子女堕入邪恶,教令从事有益的活动,予以良好的教育,为他们从良好的家庭中择配,并于适当时机付与家财。

第二、师长与弟子的关系。弟子对师长必须恭敬服从,师有所需,必须设法供应,并应努力学习。另一方面,老师必须善巧训练弟子,使成良好模范;应当谆谆善诱,并为他介绍朋友;学业完成之后,更应为他谋职,以保障他生活的安定。

第三、夫妇关系。夫妇之爱在佛经中称为“居家梵行”,也就是说这种关系是应当付予最高敬意的。夫妇应当彼此忠实,互敬互谅,向对方尽其应尽的义务。丈夫应当礼遇其妻,决不可对她不敬。他应当爱她,对她忠实,巩固她的地位,使她安适,并赠以衣饰珠宝,以博取她的欢心。佛陀甚至不忘记提醒丈夫应以礼物赠与妻子,足见他对凡夫的情感是何等了解,同情而具有人情味。妻子应当照顾家务,接待宾客、亲友和受雇的佣工;对丈夫爱护、忠实,守护他的收入,并在一切活动中保持机智与精勤。

第四、亲邻关系。对于亲友邻居,彼此之间均应殷勤款待,宽大慈惠。交谈时应当态度愉快,谈吐优雅。应为彼此之福祉而努力,并应平等相待,不可争论。遇有所需,应互为周济,危难不相背弃。

第五、主仆关系。主人或雇主对他的雇工或奴仆也有好几种义务:应视其人的能力才干而分配工作及给以适量的工资,并应提供医药服务,并应随时酌发奖金。雇工应勤勿惰,诚实服从,不可欺主,尤其应该忠于所事。

第六、僧俗关系。在家众应当敬爱出家众及供养他们的物质需要。出家人应以慈心教在家众,以智识学问灌输他们,引导他们远离邪恶而走向善道。

所以,对于在人际关系上,佛法与现代情绪管理学,结果与方法都有一定的相同之处。但在本质上,现代情绪管理学是从自我的快乐出发,因为我们能从帮助别人而获得快乐;而佛法则从他人出发,这是同体大悲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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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圣凯法师   编辑: 邢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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