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义理如何诠释和谐思想(二)
2009年01月15日 10:30世界佛教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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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契嵩对五戒的解释,不但说从反面不应当做什么,同时还说从正面应当做些什么。例如不杀,不仅不应当杀动物及吃它的肉,而且要爱护一切生命。有的解释带有时代色彩,例如不盗,增加“不义不取”,其《夹注辅教编·原教要义第一》解释:“凡于他人之物,若在义理不当取者,而辄取之,皆为偷盗也。”不饮酒,解释为不因饮酒扰乱“修心”。

契嵩为了回应当时儒者鼓吹以兴“仁义”、“礼义”来排斥佛教,强调五戒在内容上与儒家的五常相通,修持五戒同样可以达到儒家提倡的修身、显亲尽孝的目的,进而说明佛、儒二教可以“同于为善”,“同归于治”。

十善,是以五戒为基础扩充来的,是佛教的基本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包括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不恶口(不骂人,不恶口伤人)、不绮语(不花言巧语)、不贪、不嗔、不痴,是以五戒为基础扩充来的,分属身(行动)、口(语言)、意(思想)三个方面,实际是佛教的基本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前人在解释中贯彻大乘慈悲济世和利生思想,将消极的不杀生、不偷盗等十项称为“止善”;而将积极做善事,说善语,作善想,例如:放生,布施,对非己之妻恭敬,对人说诚实语,说有利于彼此和睦的话,说和善的话,说朴实有意义的话,修不净观体认外在一切皆不净不可贪求,以慈善忍让之心待人,相信因果归依正道增长智慧,皆称为“行善”。要求信众以此来提高道德修养,济世利民。

可见,五戒、十善最富有道德意蕴,也可以说就是佛教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大乘菩萨之道——六度、四宏誓愿、慈悲

大乘佛教是在小乘佛教基础上成立的。以《般若经》为代表的大乘经典讲“诸法性空”,说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空幻无实的,然而“空”不意味着绝对的无,承认其“假相”存在,进而提出“色(按:相当于物质)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以及“不生不灭,不常不断”的“中道”或“不二”的观察问题的方法。《大涅槃经》讲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成佛的内在依据),皆能成佛,与另一部主张一切人皆能成佛的《法华经》一样,在理论上寓示的是对一切生命存在价值、特别是人在宇宙中崇高地位的尊重。般若空论和涅槃佛性论是构成大乘佛教的重要理论基础。从所阐扬的具有深奥的哲学思辨理论来分,大乘佛教先后有大乘般若中观学派、法相唯识学派和瑜伽密教。

大乘佛教在重视从宏观上对自然世界、人生的哲学考察和论证的同时,在现实社会人生方面也提出比较积极的应对理论,此即以“大慈大悲”为最高理念的菩萨之行或菩萨之道,主要体现在六度、菩萨誓愿、慈悲喜舍、四摄以及在北传佛教各国先后成立的佛教宗派的理论和实践中。

作者: 杨曾文   编辑: 李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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