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预言: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汉传佛教仍然是“庶民佛教”和“文化佛教”并存,佛教的信仰形态和社会表现形态也将一直呈现出多元性——“多元性”可以认为是汉传佛教的一个主要特色,欲图建立一个整齐划一的佛教形态是不可能的,当年欧阳竟无急于成立“中国佛教会”未果而终,就是个很好的教训。
文化佛教徒通过对佛学研究和实践的推动,也将打破教会对佛法的垄断,并解决两千年来汉语佛法中“佛学遮蔽不彰”的问题。与教会佛教相比,文化佛教更注重佛教的文化形态和人文关怀,其信仰的反省力度和担当精神也更为尖锐执着。即使教会将来有一天会不存在,相信佛法仍将健动地激荡在汉语文化的血脉中——这是一个超越历史理性的终极判断,一旦教会教义被等同于佛教信仰本身,佛教便会难以在文化批判领域超越世俗的规范(在台湾,由“八敬法”诤议导致的对佛教教会的激烈批判,是值得汉语佛学界深刻反思的)。
文化佛教徒与普通教徒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对社会改革有一种天命的道义感、对文化精神批判有一种本怀的担当精神——在文化佛教徒这里,佛教哲学应该成为一种批判哲学。中国赵宋以来的佛教在走向民间化的同时,其实已经沦为丧失社会批判力的中立主义与调和主义:表面上虽然强调一切平等与无分别观,却造成了佛教批判精神的失落和拯救精神的遮蔽。
佛法的传统教义(尤指净土宗)要能在目前多元文化语境中保持自己“不共的品质”并能对文化精神有所贡献,就必须接受文化精神的批判和检验——佛法没有豁免权。人们不可避免地还会面临一个精神冲突的时代,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西方精神的现代性走向及其在新的语境中神(哲)学的创新言说方式,中国文化更新的希望就在于深入理解西方语义的来龙去脉,并在此基础上重新理解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