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前的章节之中,我们曾经稍稍探讨了“自我”的定义。任何人只要稍加思考,就可以了解,“我”的范围结束之处,即“他们”的范围的起始,是多么不明确的说法。例如,母亲生育子女之后,“我”的范围立即扩大,延伸至孩子身上。当一个母亲说,别伤害这个孩子的时候,你可以预想,如果你攻击孩子,就如同攻击母亲,那么母亲的反应会有多么激烈。罹患严重糖尿病的人的反应则恰恰相反。例如,糖尿病患的双脚生疮,接着疮形成坏疽。医师告诉他们若不截肢,就只有等死。
在你决定失去双腿好过失去生命的那一刻,你已经把“我”的定义或范围缩小了。这证明了,你有能力把“我”扩张或缩小至更大或更小的范围,因此别说“绳索特技”是不可行的。把套索抛出去,圈住彼此,直到你们合而为一。
人我之别的产生,仅仅是过去的铭印、过去的思考习惯的结果。想象一下,如果全世界每一个人思想行动之时,仿佛每一个其他人都是自己一般,那会是什么样的景况。我们能够带领每一个人进入涅,进入全然的快乐,但是“没有单单一个人”能够获得全然的快乐,因为每一个人都只是我们的一部分。
你心中的第二个问题是:假设我真的实行“绳索特技”的练习;假设我真的把“我”的范围扩大,延伸包含了另一个人,甚至更多其他人,那么我应该在何处划下界线?它的限度、它的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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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麦克.罗奇Michael Roach项慧龄翻译
编辑:
邢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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