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佛教理论和实践
2008年11月19日 15:40凤凰网华人佛教  【

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地震,是我国建国以来发生在人群居住密集区域的地震震级最高、烈度最大、灾害损失最重、救灾难度最大的巨灾。据民政部统计,截至8月25日,地震造成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省(市)417个县(市、区)受灾,因灾死亡69226人,失踪17923人,受伤374643人,紧急转移安置1510万人,倒塌房屋796万间,损坏房屋2454万间。

灾害之后,国内外社会各界迅速向灾区发动了一场我国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社会捐赠行动,也是有史以来国际社会对我国最大规模的救灾援助行动。根据民政部8月25日统计数据,国内外捐赠款物总计592.98亿元,其中捐款507.78亿元,物资折价85.2亿元。来自国内外的社会志愿者超过120万人,在受灾群众救助、灾区卫生防疫、伤员救治、灾区心理抚慰等各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得到了灾区群众的高度赞扬,也是社会志愿者在历次救灾中最大规模的行动。可以说,汶川地震社会捐赠活动也是有史以来我国最大规模的一次慈善行动,是对我国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的检验,其中的经验和暴露出的矛盾及问题,对于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体系,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和和谐社会建设方面的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关这方面的总结及工作上的看法,已在本次会议的文集中提供专文论述,这里不再讨论。在此,想专门就发展慈善事业与光大我国佛教事业谈几点体会,同与会代表交流。

一、慈善事业的内在本质与佛教的理论和实践有着深厚的渊源

慈善事业是一项道德事业,体现的是人文精神,展示的是社会责任。慈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行为,它不仅仅是富人的事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做善事,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正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慈善也不仅仅是捐赠款物,人人都可以通过志愿的方式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和他人奉献爱心。回良玉副总理分别在接见2006年度和2007年度“中华慈善奖”获得者时,两次均提到其本人到广西农村考察时看见的两句对联:“善乃是幸福之源,宽乃是长寿之本”,并深有感触地说到,做慈善事业至少有“四利”:一是利他人,主要是困难群体。慈善事业是解决群众生活和特殊困难的一条重要途径。二是利国家,慈善事业帮助政府分担责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市场经济力量触及不到,政府行政手段难以顾及的问题。三是利社会。以爱心、奉献为宗旨的慈善事业,能唤起捐赠者和被捐赠者的社会责任感,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机制,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和精神文明建设。四是利自己。做善事使他人获得欢乐和幸福,为社会尽了责任,行善者本人也得到了欢乐和幸福。

这些体会对于我们不仅是提醒,也是教育和鼓励。对于社会每个成员来讲,慈善是修养,是品德,是社会责任,是我们应该大力倡导的一种人文精神。对于全社会来讲,慈善是社会和谐、稳定、安宁的调节器,是人类发展、文明、进步的标志。

佛教强调修行、慈悲世人、普渡众生。从完善自我的角度讲,佛教强调提高个人的修养水平和品行;从人生观的角度讲,佛教强调悲悯人生、关爱生命,体现的是人道精神;从行为角度讲,佛教强调扶弱济困、帮助众生,体现的是社会责任。这与慈善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相融相通的关系。可以说,人文关怀与社会责任不仅是慈善事业的内在本质,也是佛教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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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远长   编辑: 邢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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