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僧教育进一言
2009年01月16日 16:25  【

二、造就人材不能贪多求速成。无量化主各化一方,转秽浊为庄严,登斯民于极乐,诚盛事也。然而佛灭以后,未见其例,则弘法人材,何能多得。南岳位下出一马驹儿,六祖记其踏杀天下士,则亦不必多求。多求必出于将就,将就适足以偾事,弘法利生,终成虚话,此亦极应注意者也。择志向高尚,智慧明敏者,熏陶之于醇朴之环境中,一人亦得,两人亦得,务使安心求学,暗然修研而不责其用。约自20岁起至40岁,20年中埋头经案,纵无大成,必有小就。发言不为士林所笑,庶几可以论出世为人矣。

三、学僧应知自度为先。今日学僧之入学修习,事固甚美,实都为邪位发心。邪位发心者,不堪社会之鄙视,而谋胜人以口也。胜人以口,社会之鄙视乃益甚,观于有识者之厌恶新僧可知,而况更为轨外之举动乎?昔者道安末尝标榜,而人莫不欲师事之;彦范末尝招摇,而颜鲁公韩晋公刘忠州独孤常州穆兵部等数十人,莫不执经受业,自称弟子。足于己者无所待于外,是故化行天下,避影就日,不知退坐室内,终必暍死于道,愚夫之所为也。不然,佛在世时,攻击排斥之者亦甚多,何尝见其惶惶然若不可以终日而谋胜人以口哉?此非腐谈,乃最精要语;亦非不合潮流,乃为适应潮流所最不少之精神,明达之士,幸更一览《先自度论》(见《佛教公论》第1期)。

比闻闽院颇有可为,殊为欣慰。深望能本此旨而切实办理之。毋再任其糟蹋。则一二十年后,重辉佛日者,皆今日主持闽院者之所赐也,企予望之。

(原载《佛教公论》1936年第8号)  

见《民国佛教期刊文献集成》第8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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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巨赞法师   编辑: 邢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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