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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江:业报烦恼智慧 佛教的解脱次第

2012年03月14日 12:02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张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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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佛教的智慧解脱

佛教的第三种解脱是“智慧解脱”,断除的是“所知障”或“迷理无明”。所谓“所知障”,即不能见到并证得无相无为的“真如”佛性,因此不得开显“真如”的功用,利他智慧不能圆满,由此而成为一种智慧障碍。尤其是大乘佛教之修行,不仅需要解脱虚妄认知带来的烦恼、生死束缚,更有证得真如后开显真如之智慧而度生之用,如有一分智慧未得开显,或者一分智慧运用不得自在,皆可视为一种束缚,需要加以“解脱”。

智慧解脱分为两层,一是得证真如,二是开显真如的智慧功用。

“智慧解脱”的第一层,得证真如,一般有“通”、“别”两种基本途径。“通”路是由前烦恼障之灭除,得“无分别智”,而能得证“真如”。

“别”路为禅宗“教外别传”,“烦恼障”未消除净尽时,在禅师指导下亦能“见性”。不过曲高和寡,此种极高水准的师资与弟子决定少之又少也。

开显真如的智慧功用,其次第如《大乘起信论》“染心六种别”中所说。“染心六种”前两种是“执相应染”和“不断相应染”,分别指向“分别我执”与“俱生我执”,后者要到菩萨初地才能断除。地上菩萨的修行,除了残余烦恼障习气的断除之外,更主要的是所知障的解脱,亦即真如智慧的开显。故二地到七地菩萨要断除的是“分别智相应染”。

三、分别智相应染。从具戒地乃至具慧地能少分离,至无相行地方得永尽。

所谓“智”而非“识”,“识”是心外取法,“智”是得证真如佛性后所起见闻觉知之用,是一种无分别的分别。“分别智相应染”是说地上菩萨的般若智慧,证体起用之间还不能自在均等,仍有所滞碍,这是因为“分别我执”已灭,与意根相应的“俱生我执”与“分别法执”还未能除尽。解脱此种滞碍,需要菩萨从二地到七地的修行。

般若不著有,不证空,不著有而免俗较易,不证空而超圣则难。菩萨与声闻俱能证空,差别在于,菩萨于实相空慧外,别有“分别智用”,声闻则证空而不起此用。即空涉有,二慧均等,则唯有七地才能做到,盖七地以前难免空慧偏强,智用偏弱。

“具戒地”是二地菩萨,“具慧地”是六地菩萨,“无相行地”是七地菩萨。之所以说从“具戒地”开始能少分离,是指初地菩萨虽得无生,得证真如,能伏思惑,但未断除,仍有习气残留,虽然微弱,戒行不算完满;到了二地,断除此种残留,戒行圆满,故称“具戒”。从此之后的矛盾是“分别智用”与空寂实相之体的矛盾,即缘照真如所起见闻觉知之用虽然没有烦恼残习,但仍有滞碍;即便到了六地“具慧地”亦称“般若地”,盖因六地般若体强,分别智用为弱,涉有难免仍有滞碍;如六地菩萨变现“意生身”或“化身”至他方国土度化有情时,乃是八识无漏有为种子起用,而有有为诸相,虽属净相,仍是有相,难免对此有所挂碍、执著,故须起作意加行求证“无相观”,体用之间,尚未均等。菩萨七地,体用才能均等,既能观空不染,又能涉有无著,如七地菩萨念念入灭尽定,同时入世度生的方便善巧更盛,空有不相妨碍,才能灭除净尽此种“分别智相应染”。

四、现色不相应染,此色自在地之所除灭

“不相应”是指如来藏的种子流注,此与意识全不相干。“现色”是说菩萨能自由自在地流注无漏色法种子,而不像凡夫那样是被动、有漏、不自觉地流注。故八地菩萨可依止如来藏,自由变现任何色法,而得相、土自在。说其有“染”,即是根本无明动第八识,令显现境界,末那识执之以为有外境界,成“俱生法执”;七地菩萨念念入灭尽定,“俱生我执”及“分别法执”已能断除,但与意根相应的“俱生法执”(执取外尘习气)仍未能除灭,故七地菩萨变现相土不能任运,仍需加行,此种阻碍就是一种“染”。八地菩萨断除意根的“俱生法执”,证得“色自在三昧”。

五、见心不相应染,此心自在地之所除灭

此处“不相应”,非但与意识不相应,而且与意根也不相应。第七识妄执第八识见分为相分,由此而生“俱生我执”与“俱生法执”。八地菩萨断除之后,第八识才刚刚其恢复其“本来面目”,不过其中有诸多无漏有为法及无漏无为的真如法性尚不清楚,故“见心不相应染”属于第八识的微细“所知障”。到心自在地(九地菩萨),才能逐渐开显八识本具无漏种子功能,除灭此类“所知障”,“ 九地菩萨,尽此业相,善知众生十种稠林,以四无碍智现身说法,名心自在。”

六、根本、业不相应染,此从菩萨究竟地入如来地之所除灭

究竟地菩萨与佛地差别在于“根本不相应染”与“业不相应染”。“根本不相应染”是说还有一分最微细的“所知障”无明未能断除,即对于第八识中一些微细的功能差别朦胧含糊,不如佛知道的清晰明确,或者对其功能运用仍不纯熟,故“一切种智”不能圆满;

“业不相应染”是说还有最微细的一分烦恼障习气种子未能断除解脱,故究竟地菩萨仍是“异熟识”,而非佛地的真如“无垢识”,仍有受生的业力存在。

如来地的“诸相随好”是“无量福德资粮修习圆证”,故从究竟地菩萨到佛地,仍有“百劫修相好”的历程。未能达到完全的“相好圆满”,这或者也算是一种需要解脱的“染”。

七、结论

佛教解脱理论并不是一种知识论或安慰现实人生痛苦的幻想,而是可以在实践中落实并逐一得到证实的。佛教解脱理论,极其重视“正见”与“智慧”的熏习,此是解脱的正因,其所谓“正见”与“智慧”,也不仅仅是一种知识或一蹴而就的认识,尤其是佛教所说“智慧”,其实是一种通过闻思熏习及戒定慧的修行而逐渐增盛的势力。

就佛教三种解脱的伦理实践之现代社会价值而论,有三个方面的意义:

(1)、佛教“业报解脱”理论对于当代社会道德建设具有积极意义。佛教业报解脱理论整体旨趣是一种人生价值的“转向”,也是一种生存根基的位移,即“君子以成德为行”。在这一点上,儒释道以及基督教等各大宗教的价值指向是基本一致的。佛教的特点在于从学理上论证了现世的福祉源自内在道德及外在善行的成就。取法乎上,仅得中下,此种理论在社会伦理具体实践中有某种程度的“功利化”变异倾向,不过在整体社会道德伦理资源严重匮乏的当今中国社会,佛教此种即便是有所变异的业报解脱理论,仍可起到弥补道德教化之不足、维系着社会伦理道德最底线的作用。

(2)、佛教的烦恼解脱理论对于维护现代人的心灵健康具有积极意义。佛教解脱理论指明,如果迷真性而莫返,随假相而迁移,心力消散,尘垢渐多,烦恼炽盛,个体缺乏智慧不能加以调适、排解,心力太弱,再加上社会压力逼仄,就会出现心理、精神疾病。佛教的烦恼解脱理论从根源上说明了烦恼消解之道,并通过观念更正、习惯养成等修养方法,减轻虚妄之动,增强心力。在生活变化加快、社会生存压力巨大的现代社会环境下,此种理论对于对于维护心理动态平衡、保持精神健康等具有建设性的作用。

(3)、佛教的智慧解脱理论对于当代社会生态文化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佛菩萨的智慧解脱境界标明人类精神超越的终极目标,尤其是“心净则国土净”的大乘佛教理念,“对于批判反思当前物质主义的价值导向,实现价值观的转变依然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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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秀勇] 标签:对话  业报 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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