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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江:业报烦恼智慧 佛教的解脱次第

2012年03月14日 12:02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张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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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宗教文化研究所张云江副教授(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摄影:曹立君)

编者按:回望人类足迹,不同国度、不同民族曾以刀光剑影、腥风血雨彼此面对。不同文明、不同文化之间的激烈碰撞,使人类饱受悲苦。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多元文化的交流成为可能。佛与基督,人类最伟大的两大精神导师也开始彼此面对,共聚同存。2012年3月15日,第三届佛教与基督教比较学术研讨会在重庆西南大学召开,会议主办方试图通过学术交流,尝试基督教与佛教之间更深度更积极的对话。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宗教文化研究所张云江副教授在此次会议上发表了题为《论佛教的三种解脱》的主题演讲,他认为佛教解脱理论并不是一种知识论或安慰现实人生痛苦的幻想,而是可以在实践中落实并逐一得到证实的。其现代社会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张云江副教授论文摘要如下:

佛教“解脱”,“离缚而得自在”之意。本文方便将其分为三种:业报解脱、烦恼解脱、智慧解脱。通过对古代相关文献的对比阅读,本文力图贴近佛教解脱的实际内涵,探究这三种解脱在理论与实践上是如何成立的。

另关于三种解脱的论述中,考察重点亦有所不同:在“业报解脱”中,重点考察善行等如何能达到业报的相对解脱,佛教修行又如何能解脱“三恶道报”;在“烦恼解脱”中,重点考察其“解脱正因”、“下手功夫”分别是什么;在“智慧解脱”中,则试图从理论上理解地上菩萨的智慧境界,而拒绝视之为一种神话或虚构。

一、佛教的“业报解脱”

佛教认为,众生生命根本实际是绝名相、无能所的“真如”,“真如”无相无为而有其实体,“诸法”有相有为而无实体,因眼耳鼻舌身意,众生识见诸法,认假为真,执相徇名,从此遗失“真性”,此即“无明”,在基督教或可称之为“原罪”。因妄执虚相以为实有,认所知、所见境界为真实之法,所以在外在境界相上不断建构自己“安身立命”的根基,以占有资源、满足欲望为生命存在价值,由此随顺种种境界而起好恶烦恼,因好恶烦恼而造作种种业,因业而受报,由此沉沦于生死“业报”之中不能“解脱”。

佛教“业报解脱”,即解脱轮回“业报”的相对束缚、痛苦。“业报”有三种不同:

(1)、轮回之“共报”。

天、人、饿鬼、畜生、地狱,是为佛教轮回之五趣,亦可视为五种不同的生命存在状态。决定轮回的主导因素与其说是个体的善恶行为,毋宁说是其坚固的心理或行为习惯,因为共同具有此种“类型”的善恶行为与心理习惯,所以有五趣轮回之“共报”,佛教中多称之为“众同分”。

人道众生,是下品身语意善行招致的报应。此种下品善行,是经过不断“修习”而成为的一种坚固的心理或行为习惯。人道“众同分”一性一类,因众生阿赖耶识中执持有漏法种,在母亲身中借着母身与母血为缘,变生扶尘根与胜义根,又与共业同分的阿赖耶识共相种子,依止有漏法种变生共同居住的器世间,其生理结构、生活习惯等(所谓“依得”、“事得”、“处得”)本质是一样的。同样道理,地狱中“众同分”是由“上品身语意恶行”,“畜生道”是由愚钝身语意恶行,“饿鬼道”是由悭吝身语意恶行,“天道”是由上品身语意善行等招致的报应。

(2)、贫富寿夭等“别报”。

如生为人中“众同分”,生活习惯等基本一致,个体差异仍有贫富寿夭等显著不同。这是因为,人中“众同分”虽然都具有下品善行,但个体善行的轻重多寡仍有千差万别,故业报有所不同。

(3)、内心贪、瞋、痴等烦恼种子积累之厚薄不同。

如生为人中“众同分”,因为心理的积聚、修习不同,个人内心贪瞋痴等烦恼的类别、厚薄也都有显著不同。这其中既有“先天”(上一世)的积聚种子力量的差异,也是此世身、语、意行为不断强化、修习的结果。

佛教所说“业报解脱”,指向个体道德品格的上上增进,因此获得相对高的轮回层级的业报,如人道对比畜生道即算是一种相对“解脱”,人道可解脱畜生道的过度愚痴与无谓杀戮;“天道”对于“人道”也是一种相对解脱,天道可解脱人道的种种匮乏之苦等等。同一道中,则以富足等对比于贫贱为一种相对“解脱”,又烦恼习气种子淡薄对比深厚者是一种相对“解脱”。

“业报”是由个体身语意行为不断“若习、若修、若多所作”而形成的一种熏习势力造成的,佛教方便比喻此种力量为善恶业“种子”,以此为因,而有果报,辗转相生。佛教所说“业报”,从其总相上说是固定的,即善、恶业一定有其对应的报应,同时又是动态的、不确定的。固定的业报需要“常作无悔”、“专心作”、“欢喜作”、“立誓愿作”等条件,除此之外,业报皆不定,盖因后续身、语、意行为对此有“增盛”或“减损”作用。

故佛教“业报解脱”重视个体的因果“正见”及“能感世间可爱果善”的顺福分的“修行”,由此可减损恶业及烦恼势力,成就善品身语意行为,以获得轮回业报中的相对解脱。信仰其他宗教或世间有其善行、顺福分行者,皆可达成此种业报相对解脱。即便有“不善业”,亦可转重为轻,因为修身、修戒、修心者,其所积累的善业是和不善业性质相反的业果势力,因此会减损不善业的果报,转变其果报的轻重、有无及时限等。反过来说,如果不修身等,原来可能罪很轻,但因为长时期的恶熏习,会越来越重,结果遭受极重的恶业报。

现实中人们对于佛教“业报解脱”常见的误解是:佛教所说报应是确定无疑、无法更改的,人们只能被动、消极等待受报;通过考察,我们发现:佛教是鼓励人们通过修身、修戒、修心、善行等提升道德品质的,以此一定可以改变固有的业报。这是一种极为积极、上进的人生态度。

佛教分轮回为善、恶两道,地狱、畜生、饿鬼为恶道,人、天为善道。就生命价值与意义而论,“三恶道”是一种负面的、消极的存在形态。具有佛教独特色彩的“业报解脱”之初始目标是与三恶道绝缘,即永不堕三恶道。想要达成此一解脱目标,小乘需要到须陀洹的果位。

小乘之见道,要断三缚结:身见、疑见、戒取见。按《楞伽经》中的说法,“身见”分为“俱生”与“分别”两种,“分别身见”偏重于个人所见色身之相,虚妄计著有其自性,“俱生身见”偏重于指受、想、行、识四蕴和合而成的一种存在感觉,其实也是一种妄执。由断除身见,则对佛、法之真理不再怀疑,故断除“疑见”;其所持戒,乃是随顺解脱道而来的行为规范,故断除“戒禁取见”。断除三结,永远解脱三恶道业报,即不再有三恶道的“分段生死”。

至于大乘佛法,要解脱三恶道业报,需要有菩萨“十信位”的修行。信位菩萨,“信于善恶业缘,受报好丑,如声响形影,必无差忒”,且能“了知本识,因缘所生,无有自性,决定无体,唯是真如”。

但“信位虽信真如,已知唯识,然其事识粗显、猛利,任运分别心外法也”,仍未能修“远离法”。不过因其内心信仰坚定,且信仰唯识之理,迷恋、沉溺于外物及外境的心理势力大为减轻,故其止恶从善的心力巨大,且久习之下,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行为习惯,所以能灭除招感三恶道苦果的苦因。

二、佛教的烦恼解脱

佛教“烦恼解脱”,即得证涅槃,不再流转生死。这是佛教所特有的理论。

此种解脱,破除的是“迷事无明”或曰“迷境无明”。此种无明,即是认所见种种境界为真实的一种势力。佛教认为,人们所见种种境界其实是一种虚似之假法,如妄执此种虚相以为实事,即是迷事或迷境无明,由此不断造作,其势力相续,渐渐增盛,心为外境界所缚,不得自由,并由此势力(“相缚”)发展成为种种不同的心结或随眠(“粗重缚”,即烦恼),更由此流转五趣。

故起一分“明”,能灭一分“无明”,此生彼灭,此长彼消,平等平等。此种智慧,必由阅读经论、听闻正法等为缘,加上内心思维抉择而得“正见”,由此正见,起对治心,渐渐灭除“迷境无明”势力。

所谓“正见”,在声闻乘即是对六根、六识和合而生六触入处,如实知其境界无常、虚妄,其基本原理与前述须陀洹破除身见之法相同。如实知其无常、虚妄,能渐远离、息没,“离诸虚伪,得般涅槃”。

在大乘佛教,则是经过闻熏,确定“本来无一物”的决定见解,即是说,心为境界所束缚,其实是一种错觉,原本无有任何境界相,诸法皆从心生,唯虚无实,似有本无。由此决定见解,配合六度及戒定慧三学的不断修习,便能对治“迷境无明”势力,渐渐灭除妄想与妄境,解脱虚妄境界对心的束缚。究竟断尽此种迷境无明势力及相应产生的结使等,亦得涅槃之果,不过大乘佛教是证得涅槃而不入的。

“烦恼障”的解脱理论,重在“净法熏习”,按照华严宗法藏法师的解释,“自信已性”即“十信位”菩萨,“知心妄动,无前境界”是十解位菩萨,“修远离法”,是“十行位”菩萨乃至“回向位”菩萨,“如实知无前境界”,则为初地菩萨,“种种方便,起随顺行”,则是地上菩萨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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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秀勇] 标签:对话  业报 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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