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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孝容:爱源于信 悲生于空

2012年03月13日 14:47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杨孝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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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回望人类足迹,不同国度、不同民族曾以刀光剑影、腥风血雨彼此面对。不同文明、不同文化之间的激烈碰撞,使人类饱受悲苦。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多元文化的交流成为可能。佛与基督,人类最伟大的两大精神导师也开始彼此面对,共聚同存。从2009年开始,佛耶学术研讨会在重庆已举办了三届,会议主办方试图通过学术交流,尝试基督教与佛教之间更深度更积极的对话。重庆社科院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杨孝容在第二届研讨会上发表了题为《爱源于信悲生于空——简论基督教“爱”与佛教“慈悲”之区别》的主题演讲,他认为佛教的“慈悲”与基督教的“爱”多有相同,万善同归。本文也从宗教信仰及行持修证角度讨论了“爱”与“慈悲”的差别。

杨孝容论文摘要如下:

对佛教“慈悲”与基督教“爱”的区别所在,最基本、最浅表的认知就是:

佛教讲慈悲普度众生,不限于人类,更兼顾一切生灵;而基督教的博爱则限于人类社会。这是从慈悲或施爱的对像上区分,一般人都容易了解到。

也有学者从伦理学意义探讨两者的不同。如翟本瑞、尤惠贞认为,从伦理学上考察其爱与慈悲,基督教和佛教有两大差异:

一是佛教的慈悲比基督教的爱在伦理追求上更具理性和超越性。佛教强调欲爱与烦恼、贪婪、痛苦、盲目等负面价值不可分,主张以智慧断除欲爱,从烦恼、贪婪、痛苦、盲目中解脱出来,这是理性对感性的超越;强调以无我之心慈爱众生,跳出人类中心主义,这是佛性对人性的超越。因此,正像基督教用比犹太教更广泛深刻的“爱”超越了其血缘观念,佛教用比基督教更具超越性的“慈悲”超越了基督教“爱”上面的种族观念。

二是基督教的“爱”是他律的、被动的,而佛教的“慈悲”是自律的、主动的。根据基督教教义,“爱”乃是上帝赐予,人自身无法具备“爱”的能力,因此人的“爱”出自被动的领受;又因为人必须通过“爱”神及他人才能证明自己的选民身分,所以基督教的伦理观是他律的。与此相对,大乘佛教强调佛性本具,人人可发大乘菩萨心,行菩萨行,实践慈悲之道,故而是自律的、主动的。

另有学者认为,不但如此,若从上述第二点引申开来,在他律与自律之间还体现着基督教与佛教在着眼点及人性问题上的深刻差异。(这涉及到我们第一次佛耶对话的主题——基督教的原罪与佛教的苦谛。)基督教是从伦理出发解决“救赎”问题,其教义浸透着原罪意识,在人性问题上认为人人生而有罪,并且这罪不是一时一地的邪恶行为,而是贯穿人类整个生存状态,因此人没有行善抑或爱的能力,必须靠上帝的恩典才能行善和爱,得到救赎。至于佛教,从产生伊始关注的就不是伦理本身,也反对单纯的哲思玄想。佛教关注的是人的生死问题,以生死为起点观照生命的存在状态,必然得出一个基本评价——苦。相对于生死大患,其它都无足轻重。在人性问题上大乘佛教认为罪性本空,“众生皆有佛性”,且在中国儒家“性善论”鼓舞下,对人性也相当乐观。罪与性善,否定与肯定,由此佛教与基督教之间产生更大差异,即使在对“爱”与“慈悲”的认识上有相同,但是一旦触及理论基点,基督教与佛教的不同也是显而易见的。

作为两个宗教的核心理念,“爱”与“慈悲”之差异不仅体现在伦理追求和和对人性的审思上,更重要的是在信仰层面的实证实修。自然,后者要以前者为基础。而目前对佛教“慈悲”和基督教“爱”的比较似未涉及这一领域。

一、基督教的“信”与“爱”

基督教是高度伦理化的宗教,伦理思想是其教义的重要内容。基督教伦理以基督信仰为前提。《圣经》和耶稣是基督教伦理传统的两大来源,其伦理思想几乎都能在圣经中找到依据。《圣经》分旧约和新约,所谓“约”,是一种律和文化,也是一种社会伦理。正是有了对“约”的信念,才有了共同的行为规范。《旧约》的伦理思想主要体现于十诫中。十诫以神与人关系的规范统率人与人的关系,使神圣规范优于世俗规范。隐含的思路为神我相约,神性至上,以神人关系为确定人我之约的依据。《新约》的伦理思想则来源于对耶稣的信仰。耶稣是《新约》里的中心人物。耶稣突出地塑造和宣扬了上帝慈爱、施恩、庇护的父亲形象,同时提出人要以爱父亲之爱去爱上帝。他的举手投足都体现了上帝对人的慈爱,并要求人回应上帝之爱,要能发自内心、心悦诚服地爱,并为爱上帝爱邻人乃至爱仇敌如自己。

基督教伦理作为西方社会的主要道德规范,基本内容是倡导“信”,“望”、“爱”三主德,这也是千百年来西方人所秉持的共同道德信条。早在使徒时代,保罗为反对当时的希腊传统,提出了一种新的伦理训诫:“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最大的是爱”。教父时期,奥古斯丁将圣经文本中的相关内容概括为基督教三主德:“信”、”望”、“爱”,并断言这是基督教伦理的总纲。到经院哲学时期,托马斯•阿奎那对信仰、希望、爱、审慎、正义、节制和刚毅等七主德作了系统论证,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深远影响。此后,三主德成为整个中世纪基督教会和世俗国家极力倡导的核心道德信条。根据《圣经》教导,一个人若没有信德、望德和爱德,就不能成义、不能得救。即使到现代,“信”、“望”、“爱”依然受到重视。事实上,“望”可以归结于“信”,因为信不是一种美德,而是一种情感。但是,基督教将希望界定为一种超自然的美德,人们通过它期待上帝的爱护和救赎,并对上帝的全能和圣爱充满信心。故此,加之本文主旨所限,对“望”的讨论从略。

“信”是对耶稣基督的信仰。基督教认为信仰是人得救的前提:“信而受洗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信”有两种含义:一是人对上帝的绝对信靠和虔诚敬仰;二是人必须认同上帝存在、“三位一体”、“道成肉身”和上帝赏善罚恶等被启示的真理。基督教强调,“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信仰上帝成为一个道德诫命,“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诠释即“信仰乃是人类此在(Dasein)的一种生存方式”。虽然上帝不能“直观在场”,作为现象“呈现于”经验世界,基督教借助圣经文本中上帝的话语仍旧为人构造出一个涵盖真、善,美的意义世界。基于一种对神圣他者的意向性指向、自我理解和生存感受,基督徒把对上帝的信仰当作安身立命的价值依托和精神支撑,把自我完全托付给并上帝期待与之相遇,以获得生存的意义,最终达致生命的永恒。

基督教的“爱”以对神的信仰为中心,乃立足于信仰基础上的神爱。人们须先爱神,然后才能爱人。虽言爱人,目的亦是爱神,乃是人对上帝爱之命令的响应。在响应上帝爱的召唤中,不但表现人们对于上帝的爱,亦使人们对上帝的信仰得到展现,通过对上帝的爱和信,人们才能得以超越人的有限性,与无限性的上帝合而为一,从而获得永生。

二、佛教的“慈悲”与“空性”

在佛教教理体系中,历来讲究悲智双运,认为慈悲与智慧如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就智慧而言,对空性的体认又居于重要位置。慈悲与空性,俱不偏废,方为正途。“说空不空”,无我是空,慈悲是不空。虽知无我而不断慈悲,故空而不空;虽行慈悲而不执有我,故不空而空。佛教修行者若不解空义,就不能如实了知一切众生与已身无二无别,算不得真慈悲。

佛教“慈悲”理念是逐步深化的,佛典中有关慈悲的论述不胜枚举,小乘、大乘、密乘,汉传、南传、藏传各有其说法。目前对此各家广泛认同的一种理解是,慈为与乐、悲为拔苦,“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

按《大智度论》所讲,依所缘的不同,可分为三种层层增进的慈悲:众生缘慈悲、法缘慈悲、无缘慈悲。那么何谓众生缘慈悲、法缘慈悲、无缘慈悲?

“众生缘慈悲”是指凡夫或是未得漏尽有学人,以十方无量众生为所缘对象,视众生如同父母至亲,见众生苦而心生怜悯,欲与乐事以饶益众生。以欲令众生安乐,作饶益想,令慈悲心周遍十方一切众生。如此久久熏习,令慈悲心坚固,于爱憎中三类众生,不生爱憎之分,不起亲怨之别,皆平等对待,无有等差。但因不明我法二空之理,执众生为实有,生死中事,是世间之有漏法,是一般凡夫之慈爱,亦是声闻、缘觉、菩萨初发之慈悲。

“法缘慈悲”,指漏尽烦恼之圣人,即声闻、缘觉、菩萨、诸佛,缘人空之理,观一切众生,但是身心五蕴生灭变易之法,从因缘相续而生,实无一众生存在,破除人我相,无我、无人、无众生。漏尽烦恼之圣人,慈愍众生不知实无我的存在,执我为实,一心欲乐,受诸苦恼,而心生慈愍,随顺众生,以世俗法,给予诸乐,离诸苦恼,是为法缘慈悲,乃通有漏无漏之法。

所谓“无缘慈悲”,指诸佛如实了知诸法实相,知众生乃种种条件假合方便设施的名言,五蕴空寂本无所有,无独立、实存的自性,不起众生见及法见,不执着有一众生存在,不执着过去、现在、未来,心无所著,依实相之理而识众生。佛慈念众生不知诸法实相义,心着诸法,受种种轮回苦,故以种种方便,令诸众生,饮般若水,契实相门,入智慧海,虽“灭度一切众生巳,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以缘众生如实相,实相空寂无可缘虑,故名无缘。无缘慈悲是彻底觉悟诸法的真实义谛,远离分别,心住平等,是以“空性”为根本而开展的大慈大悲,是智慧与慈悲之交融,是诸佛特有。

空性,梵语音译作舜若多,亦译作无、空门(三解脱门之一)。指空之自性、空之真理。乃真如实相之异名。空性又与缘起法相关,所谓缘起性空、性空缘起。佛教认为,一种事物要同时具备独立自成、独立自存、永恒不变三个特征,才可称为有自性,有自己的本体。然而,正因为一切客观存在着的事物都是因缘和合缘起而成,事物本身并不具有任何质的实在性,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也不可能永恒不变,因此说“诸法无自性——没有自己的本体”。换言之,即“诸法空性”。无自性与空性同义。

慈悲与般若空慧关系密切。诚如印顺法师所言:真正的慈悲,是慈悲与智慧的交融。慈悲越广大,智慧越深入;智慧越深入,慈悲越广大。

关于慈悲对佛教修行目标——证悟菩提成佛的重要,经中有言:“诸佛如来以大悲心而为体故。因于众生而起大悲,因于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觉。譬如旷野沙碛之中有大树王,若根得水,枝叶、华果悉皆繁茂。生死旷野菩提树王,亦复如是。一切众生而为树根,诸佛菩萨而为华果,以大悲水饶益众生,则能成就诸佛菩萨智慧华果。何以故?若诸菩萨以大悲水饶益众生,则能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是故菩提属于众生,若无众生,一切菩萨终不能成无上正觉。”又云:“三世诸世尊,大悲为根本……若无大悲者,是则不名佛”

“苦谛”亦是大乘佛教慈悲观成立的根据。佛教认为,人生的本质是苦,一切皆苦,世界就是一大苦海,人恒处于苦海之中。人生之所以有苦,根源在于有“生”,而人之所以有“生”,又起于人之贪欲。因人无法真实认识世间之乐的本质为无常变易,而执世间之乐为实有,心生贪着,苦苦追求,受诸苦恼。诸佛菩萨证到诸法空性(即真如实相),见众生为虚幻过失所逼迫,对众生之苦感同身受,而生起大慈悲心。对空性体认越深,对众生之苦的体认就越真,慈悲心也就越广大。若不能真正证入空性,就无法对众生之苦感同身受而生起真实的慈悲心。可见,慈悲是对众生整体生存状态——“苦”的深切关怀,是建立在空性智慧基础上的理性洞见,是诸佛菩萨共具的特质,也是佛教徒效仿修行的目标和行为规范。

三、爱源于信、悲生于空——基督教“爱”与佛教“慈悲”的不同理路

胡新中将宗教区分为以神为中心的宗教、人本主义的宗教、自然主义的宗教三大类,将将基督教归类于以神为中心的宗教,而兼有人本主义特征。以此来推论,佛教似乎应该归类于人本主义的宗教,而兼有神性和自然主义特征。

基督教作为以神为中心的宗教,所提倡的“爱”(Agapee),其归宿和出发点都是对上帝的虔信,都源于相信神爱世人;对上帝的虔信也就成为生发爱(Agapee)的源泉。爱上帝就是信仰本身,信仰上帝就是爱。这种爱在现实生活中通过邻人之爱来体现。在信仰抑或爱的过程中,无需考虑结果,一切交给上帝。

从宗教信仰或修持层面说,这样一种方式的爱或信,最难者在于信本身,若对上帝真有信心有信任有信仰,那什么都好说,爱根本不是难事,否则一切免谈。不过,基督教这种方式的爱在其传播过程中也令得它颇具优势。因为,不管信徒出发点为何,实际是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受助者自然对基督教会产生好感,成为潜在的信徒。然而,它最大的难题也在此,因为对于一般未有基督教文化经验的人来说,尽管无法证明上帝不在,但同样谁也无法证明上帝存在。因此,虽然,《圣经》讲得好,爱邻人乃至爱仇敌如自己,照理说应该对全人类都有最普遍的爱,但究其实则很难说。从这种意义考量,基督教的爱难免有落入偏狭之隐。

相对而言,佛教的慈悲则更具包容性,因为不需要信一种现实中无法经验到的存在,只要遵循佛法所讲道理对宇宙人生以及自心如实观察,就可迈入修佛之门,似乎比信基督教容易些。当然,现实也许并非如此。

佛法之难在于,它是一种智慧理性的宗教,慈悲不是谁都能达到的,在浅表的层次谈谈空性或缘起法也许还行,但要说如佛菩萨般证悟空性,达到无缘大慈、同体大悲,那真是凤毛麟角。从这个层面看,要真信真修佛教恐怕又比信基督更难。即便如此,佛法的慈悲仍然是可以效仿修习的,如经中言,有佛菩萨的在慈悲,也有凡夫俗子或二乘学人的小慈悲,如称作众生缘慈悲、法缘慈悲者。这当中的关键是要重视般若空慧的培养。否则,没有智慧的慈悲那就难免流于祸害。尽管,普能佛教徒一时间做不到像佛菩萨那样证入空性,但诸行无常、诸法无法、缘起性空之理却不难体悟。由体悟性空之理一步步激发慈悲心还是有可能的。

这是从信仰者信仰角度看。若从世俗角度、从宗教传播上看,佛教的慈悲看重有缘,所谓随缘度众,对自身发展颇为不利。因此,佛教的慈悲虽不偏狭,在济众度生方面主动性却有所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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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秀勇] 标签:杨孝容 佛耶对话 解脱 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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