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2日,首届圆悟克勤禅师暨“茶禅一味”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成都昭觉寺隆重开幕。 陈坚在研讨会发表了题为《是法非喻:理解“文字禅”的一个模型——以圆悟克勤《投机偈》为中心》的主题演讲如下:
如是我想:在古代汉语中,文字本身就是思想,而不是文字表达思想,这是“文字禅”的汉语语言学基础。
——题记
引言
“文字禅”究竟是什么,如何理解“文字禅”,这是个问题。圆悟克勤禅师(1063—1135)有“上堂”语曰:
上堂:第一句荐得祖师乞命;第二句荐得人天瞻落;第三句荐得虎口横身。不是循途守辙,亦非革辙移途,透得则六臂三头,未透亦人间天上,且三句外一句作么生道?生涯只在丝纶上,明月扁舟泛五湖。示众云:一言截断,千圣消声;一剑当头,横尸万里,所以道,有时句到意不到,有时意到句不到。句能刬意,意能刬句,意句交驰,衲僧巴鼻,若能恁么转去,青天也须吃棒,且道凭个甚么?可怜无限弄潮人,毕竟还落潮中死。
这段“上堂”语大概(我只能说大概)是说要理解“文字禅”很难,弄不好会“死”在“文字禅”中,一如“可怜无限弄潮人,毕竟还落潮中死”。确实,佛教很难研究,与佛教有关的所有问题都很难研究,佛教界甚至还有人将“佛学”与“学佛”对立起来以反对对佛教进行研究(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因而研究佛教的人弄不好就会先把佛教给研究“死”了然后再连带着把自己也给研究“死”了。我觉得我都已经在佛教研究中“死”过好几回了,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所以也就见怪不怪不怕“死”了,既然不怕“死”,那就再弄出个理解“文字禅”的新模式来供大家批评指正。先从天台宗谈起。
天台宗创始人智者大师(538—597)在《金光明经玄义》中通过总结“旧经师”从比喻角度对“金光明”三字所作的解释——比如说“金光明”这“三字譬三德,金譬法身,光譬般若,明譬解脱”;又说此之三字“譬三身者,金体真实,以譬法身,光用能照,以譬应身,明能遍益,以譬化身”等——而得出结论说“金光明”三字具有“甚深无量义”,“当知金光明三字遍譬一切横法门,故言无量;遍譬一切竖法门,故言甚深”,也就是说,在智者大师看来,“金光明”三字是用来比喻横竖一切佛法的,是个比喻。然而宋代天台宗法裔知礼大师(960—1028)却在《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中明确地提出了“金光明”三字不是比喻的观点,他认为“金光明”三字“是法非譬”,他说:
金光明者,所示法体也,甚深无量明体德也,应知此经三字别题是法非譬,何以知然?经叙如来游于无量甚深法性诸佛行处,乃住此定,而便唱云:“是金光明诸经之王,岂非直指所游法性名金光明,不云法性如金光明。”
这里所谓的“此经三字别题”即是指《金光明经》中“金光明”三字。③知礼大师认为,“金光明”三字本身当体就是佛法,而不是用来比喻某种佛法,这就是所谓的“是法非譬”,用现代汉语的话来说就叫“是法非喻”,因为“譬”者,喻也。知礼大师的这个观点,显然与其祖师爷智者大师对“金光明”三字的理解相左,因为后者认为“金光明”三字乃是用来比喻无量甚深横竖一切佛法的。不过,知礼大师并没有那么笨,会让人指着其脊梁骨说你有违祖训,大逆不道,他还是比较乖巧的,他通过一番疏通解释而使自己在对“金光明”三字的理解上变得与智者大师没有矛盾,而且不唯没有矛盾,甚至还让人觉得他是在直承乃祖旨意。知礼大师是这样疏通的,他说,智者大师在《金光明玄义》中“立譬喻一释者,盖以诸师解金光明为世物象,用譬如来所得深法。诸师虽乃用譬显法,其实不知法相圆融,随名局解,是故不能遍譬诸法。(智者)大师欲示金光明海,无法不备,无法不融,故顺诸师以金光明三字为譬,具足比况佛之所游,略则十种三法,广则一切法门,一一互融,皆不思议,此乃格他譬法不周,因此广显法性圆具。然虽顺他以譬显法,其如经题是法非譬,故后自立附文,当体二种解释斥彼义,推譬喻疏远,依经就法,方为亲切。斯由(智者)大师深解法性,可尊可贵,当体名金,寂而常照;当体名光,大悲益物;当体称明,是知法性具金光明真实名义,究竟成就也”。 知礼大师的意思是说,智者大师在《金光明玄义》中认为诸师(也就是前文所说的“旧经师”)以“金光明”三字来比喻佛法,“用譬显法”,但却由于“不知法相圆融”而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遍譬诸法”,为了有效地纠正诸师的这种偏差,智者大师于是以天台宗“不变随缘,随缘不变”的态度,随“顺诸师以金光明三字为譬”而以“金光明”三字来比喻“一切法门”,这其实只是“话赶话”的一种方便,并非智者大师的真实本意。究其实际,智者大师依然还是认为“金光明”三字“是法非譬”,“当体”是法,也就是“知法性具金光明真实名义”而非“金光明”比喻法性,因为他在《金光明玄义》后半部 “自立附文”以阐明“金光明”三字“是法非譬”。不过,检视此“自立附文”,我们也很难断定智者大师就是在主张“金光明”三字“是法非譬”(限于篇幅,恕不详细分析)。这里,我们不妨这样来理解知礼大师对智者大师所作的辩护:知礼大师为了保持与智者大师在宗教上的统一而虚与委蛇,说智者大师虽然表面上曾经说过“金光明”三字是个比喻,但实际上却是主张“金光明”三字“是法非譬”,这是在是一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聪明做法。当然,宗教上的一些做法,我们大可不必以学术来较真,况且本文的目的并非是要探讨“金光明”三字“是法非喻”这个论题①,而只是想以此起个“兴”,引出对禅宗中所谓“文字禅”的探讨,因为我认为“文字禅”也象知礼大师所理解的“金光明”那样“是法非喻”。且让我们从宋代圆悟克勤禅师的一首“文字禅”作品《投机偈》说起。
作者:陈 坚 编辑:梁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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