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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关注兴教寺僧团现况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2013年04月18日 08:44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王家琪

编者按:根据目前最新消息,4月15日,兴教寺住持宽池法师微博上的所有关于“拆迁事件”的动态与观点,已被全部删除。此时此刻,无数网友和佛弟子都在关注着兴教寺僧团,不知道他们正在遭遇什么,是否安然无恙?社会学博士王家琪撰文指出:兴教寺目前所面临的劫难,表面是保护文物、整治环境,实质是驱逐僧团、强占庙产。因此,佛教界的挺身抗争无疑打破了当地政府和商家“驱僧夺寺”的美梦。佛教界及兴教寺的护法行为,极有可能招致利益相关方的报复,灾祸随时有可能降临到僧团的头上。

密切关注兴教寺僧团现况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道坚法师说:“几年前,我就告诉大家一个事实:所谓佛教的繁荣只是表面现象,70%以上的寺院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所谓‘住持’者,自己做自己吃,仅靠自己劳动解决温饱的佛教,能说已经解决生存和发展的危机了吗?”明贤法师法师则更为直接地说:“佛教目前最大的问题,仍然是生存”!

佛教的生存,在这个蛇年的春寒料峭中倍加艰难。从龚琳娜“法海事件”、鸡足山茅棚强拆,到兴教寺劫难,佛教从精神上惨遭文艺作品栽赃戏谑、在空间上也被急剧扩张的商业利益不断蚕食侵吞、甚至沦丧了最后一块立锥之地!

佛教生存之难,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但总有一些人在鼓吹佛教的“繁荣”。有人说,他们是希望以佛教资源而“繁”自己之“荣”。你有利益可图,我们就好“打土豪分田地”。“有那么一群人,他们就像佛门前的跳蚤,你无法将它赶走。他就是要喝佛门的血!不管佛教有多苦,为了他的私利,就得让你佛教苦上加苦!”

以资本绞杀信仰、新庙产运动还魂

当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大块利益被瓜分完毕,个别领导或商家对新经济增长点的发掘便只有通过敲骨吸髓来进行。于是,信仰、文化和道义通通都被拿来卖钱;沉寂多年的佛寺庙产在被贪婪的目光重新审视之后,终于被一群吸血鬼送上了解剖台!

西安市长安区政府网站公布的《长安区十二五规划》指出,“重点打造以兴教寺为代表的宗教文化游大景区”、打造“以兴教寺为代表的长安佛教文化产业”、“重点推进兴教寺宗教文化旅游区建设,建成长安游客集散中心”。长安区公共服务网公布的《西安兴教寺旅游区项目》显示,该项目“总投资额约2.3亿元人民币”、“经初步测算,项目年盈利可达3000万元,在6年内可全部收回投资”。至此,一个宏大而古怪的佛教文化主题公园已经呼之欲出!

2012年,十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坚决反对和制止一些地方把佛教寺院进行商业化运作的要求。然而,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西安当地政府部分领导和利益集团,几年来始终视中央政策法令为无物,围绕宗教核心资源大兴土木、进而加以文化包装、发展旅游、上市融资,不惜一切代价、全心全意为人民币服务!

十三朝古都、千年积累,只需要几辆铲车,顷刻间,这一纸公文便随活生生的文化传承灰飞烟灭,人文精神化为乌有。从大慈恩寺到法门寺、从财神庙到楼观台,信仰的生命之流已经被包装成为招徕钱财的巨大怪物,西安正在连根铲除自己“十三朝古都”的历史地位。古长安是华夏人的精神故里,现在却成了一个连信仰都可以拿来卖钱的地方!

兴教寺事件的利益相关方打着“申遗”的旗号,赤裸裸地驱僧团、夺寺院,以期利用佛门资源发展旅游、炒作地产。首先,连哄带骗、软硬兼施地将兴教寺拖上“中国式申遗”的“贼船”;接着,明修“保护文物”之栈道,暗渡“谋夺庙产”之陈仓;以期实现“庙产”从佛教界到商业集团的转移。一旦眼看有利可图的资源将要得手,就意欲实施“强拆”、将已经丧失利用价值的僧团弃如蔽履、赶出寺院,以免妨碍自己享用这吃干抹净、连渣都不吐的“饕餮盛宴”。

让商业集团来接手宗教圣物和文化“遗产”,无异于让盗墓贼来保护棺椁、让猫来看管鱼、让黄鼠狼来照顾鸡!这种直接压榨佛教的行为,不仅威胁到兴教寺及其僧团的生死存亡、践踏了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更无情绞杀了佛教文化的真正生命力。

一百多年前的“庙产运动”已经由暗转明、猖狂放肆地再次还魂!中华民族的文化和信仰又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明贤法师说:“如果兴教寺僧团被驱赶,他们背上玄奘大师这位“民族脊梁”的遗骸南北乞食,那该是一档多么悲壮的“西安式”中华行为艺术,在这个自古以来最重视灵魂的国家,终究,钞票驱逐了灵魂!”

千年祖师道场已经处于危急存亡之秋!

为“佛门吸血鬼”编织“皇帝新衣”

若要敛财,必先占寺。若要占寺,必得驱僧。若要驱僧,莫如拆迁。若要拆迁,莫如申遗——这就是“佛门吸血鬼”的邪恶逻辑。为了确保这一强盗逻辑能够畅行无阻,充当“马前卒”的国家文物局必须要为“强拆”编织一件合理合法的外衣!

针对兴教寺塔申遗区整治问题,4月12日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作出回应,“仅对1990年以来新建的、对兴教寺文化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造成负面影响的斋堂、僧舍等建筑进行整治”,建议地方政府“妥善解决好申遗中的环境整治问题”。

文物局的回应始终紧抓“申遗”不放松、坚持“环境整治”的立场不动摇,然而对于国家基本的宗教政策、兴教寺僧团的基本人权、社会民众的大声疾呼与国内外媒体的一片哗然则置若罔闻、视若无睹。文物局称需要解决“环境整治”问题,那么请问,还需不需要解决“僧人生存”、“僧寺分离”的问题?声称斋堂、僧舍对“申遗”造成负面影响,却为何绝口不提“拆迁”给兴教寺带来的毁灭性打击?

看来,商业利益高于生存权利、申遗美名重于文化信仰,是文物局的基本逻辑。甚至于,“申遗”成不成功都没关系,只要赶走僧团就是胜利。只是不知道,国家文物局如此煞费苦心地为驱僧占庙披上“合法性”外衣、充当压榨宗教的“尖刀排”,费尽周章究竟是为的谁?

在任何一个国家,繁荣与生存、保护遗产与尊重文化本应是相互增上、相辅相成的关系。然而在中国、在兴教寺“申遗”问题上,为什么这两对本不矛盾的价值取向竟然互成天敌、势同水火?为什么为了“申遗”就要“毁遗”?为什么经济要发展,就势必要以剥夺僧团的生存为代价?

国家文物局与佛教界同为传统文化的护持者,相煎何太急!

“文物式”掠夺寺产,文物局“管理”下的宗教场所

虽然“整治环境”的说辞想要给“强拆”套上皇帝的新装、攫取另类“遗产”的美名,但这一行为本身的“合法性”却首先遭到了质疑。道坚法师说:“国家文物局无权管理支配佛教协会!”网友佛医心说:“请文物部门把违反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而侵占的寺观先还给宗教界,然后再说其他!”

4月11日,国家宗教局已经明确表示,要求“陕西省宗教局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听取包括佛教界在内的各方意见,依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理”。中佛协声明,对未征得兴教寺僧团同意的拆迁行为“深感震惊和忧虑、表示强烈反对”,“强烈要求有关方面重视佛教界的合理诉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感情,切实保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拆除兴教寺建筑的问题上,与兴教寺僧团充分协商,认真听取佛教界意见,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西安兴教寺是国务院批准公布的汉族地区全国重点寺院,其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除国务院同意外,不得变更。然而文物部门4月12日所做的回应,却在公然越权插手宗教事务,其实质是企图借“申遗”、“整治”之机,迁出僧团、实现塔寺所有权的转移,并借此变更寺院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功能属性。如此一来,“改作它用”就变得顺理成章。

兴教寺塔是葬玄奘大师灵骨“圣物”的所在,所谓“世界遗产”,价值正在于此。宗教“圣物”产自于信仰积淀,但因为此物能被关注,也便被无信仰的“外人”们盯上了。无信仰的人如何能对“圣物”说了算呢?将“圣物”概念偷换为“文物”,文物全归文物局说了算,也就可以从寺院手中轻松盗来了!也可以文物的名义被文物局据为己有。一个以“文物”夺“圣物”的狂暴时代突然降临!

赵朴老1989年就曾指出,“一个场所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这是一回事;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那个场所归谁管,派什么用场,这又是一回事。文物保护单位与文物部门管理的单位,是两个概念,两者不容混淆,更不能等同……再说寺观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原本在先,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在后,寺观的属性、职能和归属并不因其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而改变”。

兴教寺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本是保护文物、守护佛教文化、对传统文明继绝存亡的一件好事,但这样的好事在商业利益的进逼之下竟成了遗患无穷的灾祸。如果不加阻止,兴教寺僧团眼看就要在“文物申遗”的美名之下被从寺院当中剥离开来,无家可归、有庙难回;而兴教寺也面临着由宗教活动场所逐步沦为单一的文物保护单位、由文物部门掌握其生杀大权的巨大陷阱中。

寺院功能变更的最终结果,就好比拿古籍善本引火烧柴、让知识分子上山下乡,把他们最宝贵的价值全部抹杀、而去充当某些利欲熏心者的垫脚石。少了寺院主人——僧团的护持,这些所谓“文化遗产”已经丧失了最重要的生命活力,这桩贩卖“遗产”、谋杀信仰的生意,摆脱了僧团的牵制,也必将赚得盆满钵满、做得风生水起!

难道宗教与文化,竟是可以如此来“整治”的吗?把神圣与美好毁灭给人看,实乃佛门之悲剧!国家之悲剧!民族之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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