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义理如何诠释和谐思想(二)
2009年01月15日 10:30世界佛教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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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戒和十善中的道德意蕴

小乘的五戒、十善等基本戒规、伦理规范,虽然在后来的大乘体系中予以新的解释和充实,然而在包含的主要内容上是一致的。

五戒包括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禁止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不妄语(不说谎话)、不饮酒。有的佛经,如《无量寿经》也把五戒称为五善,而称与此相反的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为“五恶”。

五戒是在家信徒必须遵守的,认为修此五戒,行善积德,死后可以转生为人。因此,后世佛教所说的“五乘”中,将五戒之教归之为“人乘”。在出家僧尼所受持的“具足戒”(受此戒为正式为僧)中也包含这五项内容,规定严重违犯前四戒(称四重戒、四波罗夷戒,改其中的“不邪淫”为“不淫”),将受到被驱逐出僧团的处罚。

中国佛教高僧或身为儒者的居士,在解释五戒时,常常将五戒与儒家名教的五常(仁、义、礼、智、信)会通,认为二者在基本含义上是一致的。南北朝时影响很大的伪经(中国人假托佛的名义撰写的经)《提谓波利经》中最早将佛教的五戒比作儒家的五常、五行、五方及五星等。北齐儒者居士颜之推在《颜氏家训·归心篇》中明确地说:“内典初门,设五种禁;外典仁义礼智信,皆与之符。仁者,不杀之禁也;义者,不盗之禁也;礼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酒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

后世类似这种说法很多,在社会上影响很大。将佛教五戒与儒家道德融会在一起进行解释,不仅使一般儒者、百姓对五戒的内容容易理解,而且也为僧人深入民众弘法提供方便,可以使深受儒家伦理影响的民众接受佛法。

北宋云门宗契嵩(1007-1072)在《辅教编》中说:“人乘者,五戒之谓也。一曰不杀,谓当爱生,不可以己辄暴一物,不止不食其肉也;二曰不盗,谓不义不取,不止不攘他物也;三曰不邪淫,谓不乱非其匹偶也;四曰不妄语,谓不以言欺人;五曰不饮酒,谓不以醉乱其修心。夫不杀,仁也;不盗,义也;不邪淫,礼也;不饮酒,智也;不妄语,信也。是五者,修则成其人,显其亲,不亦孝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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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曾文   编辑: 李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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