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发源于公元前6-5世纪的古印度,在向国内外的传播过程中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在教义上同属一个体系,被后来兴起的大乘佛教统称为小乘。大乘意为大的运载物,谓能运载无量众生从生死的此岸到达觉悟解脱的彼岸;小乘意为小的乘载物,大乘说它只能运载少量众生到达涅槃彼岸。现在一般把它们看作是佛教发展的两大阶段、两大类佛法,而舍弃原来含有的褒贬意义。在佛教向世界各国、各民族传播的过程中又形成很多风格各异的佛教学派或宗派,无论在教义、教制和修行、活动方式等方面都得到很大的丰富和发展,反映佛教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适应性。
从佛教经过的漫长历史和流传世界广阔的地域国度来看,佛教所具有的崇尚和平、和谐、慈悲、劝善、饶益众生等的性格和价值取向是十分明显的。佛教的这种性格和价值取向体现在它的基本教义和伦理、戒规的理念与规范之中。笔者在这里仅围绕这个侧面进行考察。
四谛与十二因缘中的和谐思想
小乘佛教(原始佛教、部派佛教)以四谛、八正道及围绕生死的因果缘起学说为基本教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