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想佛教慈善事业的理念
2008年12月01日 10:34第二届宗教与公益事业论坛  【
相关标签

(3)对受施者:在接受佛教慈善事业关爱的同时,受到佛教文化的熏陶和滋润。得到心灵净化,了知业果法则,懂得因果不虚。变受施为布施,随力随份,服务众生。

(4)对社会公众:随着佛教慈善事业的深入发展及不断优化,令社会公众在见闻此等事业的过程中认同佛教慈悲济世、般若智慧对全人类的深远意义,自觉投身于一切有利于社会、服务于大众的善举之中。

3、以“开放式良性循环流程”为手段

在大众观念中,佛教寺院及出家众本身就是慈善事业济助的对象。大凡步入佛教寺院的人,不管出于何种目的,无论有无佛教信仰,都会很自然地生起清净心、布施念。

在佛教教义尤其是大乘思想中,佛教中一切如法如律的造作,如诵经、礼拜、坐禅、念佛乃至起心动念,皆是利益众生的慈善事业。出家众接受众生的四事供养,不仅是为了自己资身办道,更重要的是为了令布施者得到反报之福。包括企业在内的在家众对僧众布施财物,僧众反馈的是解脱烦恼、究竟觉悟的方法,此方法中包含了丰富的优秀文化思想及传统美德。

在双方相续的博弈中,财物布施者受到佛法次第完全教育,实际行持十善业道、四摄六度,切身体会般若智慧、慈悲济世的教义,使自己的布施理念由“为消灾免难、祈福求贵”,逐步上升到“为世界和平、人民安乐”,最终升华到“布施波罗蜜”。与此同时,财物布施者又能成为佛法传播者,他可以将自己得到的佛法利益布施他人。而佛法布施者同时又成为财物布施者,在严持佛制戒律的前提下,经过与施主达成共识,可以将自己得到的财物去赈灾扶贫、济苦拔难。

通过如此良性的布施循环流程,能使双方皆可获得自利、利他之功德,并以此功德成就“觉行圆满”的究竟目标。

« 前一页12后一页 »
作者: 释如瑞法师   编辑: spring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欢迎 注册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标签:

    (*添加多个标签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