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寺是生态伦理的典范?
2008年06月12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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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是通过消除污染和迷妄,以及冥思的生活,使所有的人得到拯救和觉悟”。须知,佛法以治心为要旨。如果从自然生态角度来考察,佛教的慈悲、缘起、平等、八正道、少欲、惜福、依正不二的理论,对当今开展“环保”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从佛寺这个有形的文化生态角度来认识,无疑佛寺、庙观所经历的变迁和发展,给人类社会留下了环境生态的典范。

中国古代思想家在生态环境伦理方面有许多宝贵思想。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提倡“天人合一”;在土地问题上,提倡“土地为德”;在水和森林等自然资源上,倡导“儆山泽、养山林”。

中国的哲学思想之源—《周易》中,太极阴阳学说所演绎的八卦,即:乾、坤、巽、震、离、艮、兑、坎。所代表的自然物体即是:天、地、风、雷、火、山、泽、水。由八种符号,推化出自然界的万事万物。

尽管,古代思想家反复强调,尽人道而合天德。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合乎普世的伦理道德。然而,在具体的生活层面,“自然观常受到道德观的挤压和强力控制”。中国古代文人对大自然的向往和热爱反映在文学作品中:“枯藤、老树、乌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不厌其烦的描述,这恰是对生命漂泊无奈的感叹,包含着对社会的失望或以其求取人生幸福之补偿。

所谓“天”的神圣性,不只是长空仰望的天。《说文》:“天,巅也,至高无上。”《鹖冠子·度万》:“天者,神也。”在原始思维中,天空从未看作是“空”的,而看作是巨大的统治力量。所以,儒家伦理秩序中,人借“天”为工具和手段:“窃木者有刑罚”、“修火宪,养山木”、“斩林有期日”。不难看出,古代社会有林木保护的政策和法令,但并没有很好的执行。往昔之时的丝绸之路,黄河高原等大面积区域的过度毁坏,使得风吹草地见牛羊的繁茂景象,衰变成了一片又一片的绝迹荒原。环境不断地恶化,与我们的对自然认识有一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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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丽心   编辑: 邢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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