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2)
2008年03月19日 13:03摘自《觉者的生涯》  【
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痛苦,根源就是贪。贪的熄灭即是苦的终止。
                                ——佛陀

一. 正见:此乃四圣谛之理,认识自己本来面目之智。

二. 正思维:这是一种精神境界,完全去除了错误、不健康的思想和认识。所以正思维具有消除不善、发展培养善的作用,应包括三个方面:

1. 远离欲乐,无我不执着。

2. 慈善无瞋。

3. 无害,悲悯同情。

贪、瞋,加上愚痴是此世间一切痛苦的主因。有情众生不是爱执于适意欲望的外界,就是瞋恨背离欲望的事物。由于爱执,有情众生贪求物质享受,不择手段,以达到欲望的满足;由于瞋恨,有情逃避不适意欲望的事物,以至想毁坏它。但是如果有情通过内在的智慧,抛弃自我,那么爱执和瞋恨就会自然消亡。

三. 正语:正思维引导正语,包括不妄语、谤语、恶语和绮语。如果一个人抛弃了自我,他就不可能为了自我而妄语、谤语,他就会诚实而值得信任,因此而发现别人的善美,而不是欺骗、毁谤、批评乃至分裂自己的同类。慈爱无害的意识就不会导致既伤害自己,又伤害别人的语言,他所说的不但真实,柔和动听,而且起作用,有效果,也有利于他人。

四. 正业: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在愚痴的引导下,杀和盗以贪瞋为基础。在精神发展之路上,众生应渐渐地断绝此三种不善,那么,由此而产生的不净就无立足之地。

五. 正命:纯洁身口意三业之后,众生应致力于正命,那就是不事战争之具、不事人口贩卖、不因屠杀而饲养牲畜、不事酒业及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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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斯里兰卡]贾雅瑟纳·嘉亚阔提亚著 学愚译   编辑: yu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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