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国的前辈高僧、大德居士一直提倡为社会尽责
近代以来,佛教界大德针对中国佛教的积弊所提倡的“人生佛教”、“人间佛教” 是对佛陀原旨的复归。太虚大师提倡“人生佛教”,强调学佛要立足于现实人生,从做人修起,先完善人格,好好做人。大师自己也以“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一偈为座右铭,并号召学佛人“以爱国心为前提”,“一致奋起建设光荣的国家” 变浊恶的人间为庄严之净土。赵朴老倡导“人间佛教”主要旨趣是在社会生活中“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自觉地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己任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崇高事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印顺法师对太虚大师的人间佛教思想作了进一步发展,德高望重。人间佛教经近百年的提倡推行,已成为海内外广大佛教徒和社会人士共同认定、赞许的现代佛教模式。人间佛教并非仅为应时契机的方便,而是佛陀遗教尤大乘本来精神在现代社会的发扬实践。
四、佛教应承担社会责任
佛教,作为一种生存于人间的社会意识形态,社会教化、社会文化体系,是社会大机器中的部件。佛教徒,作为人类社会的成员,乃社会大机体中的细胞。佛教、佛教徒、佛教团体机构作为因缘所生的有为法,其生存依赖于人类社会,依赖于人民大众所提供的各种物质和文化条件。没有社会生产和思想文化的发达,人间便不会有佛教出现、流传。没有父母生养、师长教育、亲朋帮助、工农商政供给衣食住行、军人警察提供安全保障等诸缘,任何佛教徒都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学佛了道。既然有赖、有取于社会,则理当回报社会,承当社会成员所应负的各种社会责任。现代社会虽反对宗教干涉政治,不要求宗教承担治乱兴衰的责任,但并非认为宗教无任何社会责任,更不容许宗教徒逃避一般公民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我国政府要求宗教要与社会相协调、相适应,实际上便是对宗教社会责任的定位,意谓各宗教应有益于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应教导宗教徒尽到社会责任,遵纪守法,参与国家建设。依人间佛教的精神,佛教、佛教徒应尽的社会责任,大略有以下三个层次的内容:
第一,应尽好普通人应尽的家庭、社会责任。这是每个佛教徒应尽的最起码责任。在家佛教徒应努力学习、工作,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为社会贡献物质、精神财富。在家中孝敬父母,教育子女,和睦家族,关心帮助亲朋邻居、同学同事,待人热情礼貌,为人坦诚谦和。总之,要在家庭和社会上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无何亏欠而有所奉献的人,一个俯仰无愧的人。至于出家佛弟子,虽然不一定要直接承担家庭责任、担负社会工作,也应好好修行,做好寺庙的优秀管理者、佛教徒的佛学教师,以报答家庭社会。一个佛弟子如果连社会上一般好人能尽的社会责任都尽不到,其结果不仅是自己生活过不好,受到家人、社会的指责,更会连累佛教,使社会人士误解佛教,认为是佛教把人教坏了,这岂不是以身谤法,罪过不浅!现在有些初学佛的人,只知为自己速了生死、得成就甚或入禅定发神通打算,不顾家庭社会,上学的不好好读书,工作的不好好上班,或用师父给的钱到处参访奔走,或托病请假闭门打坐观修。这种人待人处世,道德水平往往不及社会上较好的人,多不通人情世故,不考虑别人的利益。他们虽然学佛修行下功费时不少,而多收效甚微,甚至常出这样那样的怪毛病,其根本原因便是没有先做好人,生活过不好,社会责任尽不到,居不遑安,潜意识里难免常有负债感,学佛的出发点便是我执我爱,岂能平心静气放下一切而入定发慧?尤其是拿薪水而不上班或上班而不尽责,更是违犯偷盗戒,这样活一天便增一份饿鬼业因,戒基未立,何来定慧?须知佛是福慧极大之人,要从做好人修起,连人都做不好,谈何成佛!即使是学得立地成佛的密法,若不先做好人,也未必能修得起、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