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之二:活动场所问题—
对于佛教来说,庙产的中心是寺院,从佛法上讲,寺院本出家众的安居之所,出家众的集中修行之所,从这个角度看,寺院是属于出家众的,但从寺院的来源上讲,寺院出于在家信徒的施舍,是在家信徒供养佛、法、僧的一种主要方式,也是信徒皈依三宝的标志;在这个意义上,它又应当属于在家信徒;信徒代表大会是基于后一种理念而产生的,但问题就在于,既然皈依了三宝,信徒就应当遵守佛教的基本组织原则,即比丘指导比丘尼,出家众指导在家众。寺院若有所属,它应当属于出家众,而不属于在家众,这是出家众反对信徒代表大会的根本理由。
寺院除了归属问题之外,还有一个建筑问题;中国有句俗语道:历来名山倍道多。寺院一般是选择山林作为建寺的场所;在古代,根据习惯,山林一般是无主的,名义上属于国家,实际上谁都可以随便使用;所以,在山上建寺,一般不会遇到土地问题,但现代权利义务原则已经无所不在,大部分林地归国家所有,这不仅在名义上是这样,而且在实际上也是这样,现代国家有能力管理,而且从中可取得实实在在的利益;佛教寺院的山林传统受到了挑战;台湾目前存在这样一种状况,对建在国有山林中的寺院该如何对待?依照法律,它们可能属非法建筑,非法占有山林,应予取缔;但宗教的特殊性,又使寺院既已建成,鲜有被以此名义摧拆的必要和可能;尤其是在当今的政治形势之下,佛教徒在政治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没有哪一个政府敢冒风险来拆庙。所以,寺院泛滥,成了政府的一块心病。佛教素有建庙的传统,每个出家众都把建庙作为自己的主要功德之一,而且建立自己掌管的寺院,也是不能继承老和尚衣钵的尼众自我发展的主要途径;有了自己的庙,什么话都好说。历史上许多和尚一辈子作的主要事情就是化缘,建起一座或几座庙。目前的状况是:对于那些擅建的寺庙,政府或者让其合法登记,这无疑等于默认甚至纵容建庙的行为,并进而向寺院出售土地或对寺庙收取土地使用费;或者干脆不承认它的存在,放弃对它们的管理。
寺院建筑方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建筑本身的现代化问题。台湾的寺院建筑,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日益都市化。一个寺院本身就可能是一座或一组现代化的楼群,但这只有较大的山头才有如此财力。都市化的另一个表现,就是都市精舍遍地开花,它们在公寓中租下或买下多到几层楼,小到一间房,作为都市道场,大部分佛事活动都可在室内举行,这是台湾佛教的显著特征之一。在这一方面,即使山中丛林也不例外;为了这个目的,寺院内部房间接间的布局也作了相当大的调整:一是房间面积日益扩大,大到一个禅房可以同时容纳一千人禅修、一间斋堂可以同时供四千人进斋;即便是在佛堂里,佛像所占的空间比例也越来越小,所居位置也越来越靠后,其它地方都留给参拜的信徒;这一切都是都市化的标志。之所以会这样,其原因就是社会生活的都市化,一是人们居所的都市化,二是人们生活的都市化,即使人们到山中参修,他们也不会在烈焰下或风雨中进行,所以可供全天候做参修活动的大禅堂、大佛堂应运而生,也就不足为了。
佛教建筑的都市化体现的是人的中心,而不是佛的中心。人虽然参拜佛,但佛像已经不再处于建筑的中心,而是在建筑中日益边缘化,这种倾向发展下去,佛像由现在的雕像转为佛像的图画、乃至电子屏幕,也不是没有可能。
佛教建筑都市化背后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佛教财产的不动产化;佛教戒律要出家众不蓄私财,所以寺院拥有大量金银、珠宝和银行存款,往往大受指责;寺院财产皆由十方信众施舍而来,除了用了日常的法事活动、出家众的日常开支、社会公益活动、印经结缘、造佛像之外,往往有大量的浮财存在;这些浮财既不能继承也不能做存款,最好的去处,依照传统,就是建庙。结果就是佛教寺院建筑规模越来越大、功能越来越全、标准越来越高,即便是禅修,也是在现代化的条件之下禅修;这与佛教的真精神是越来越近、还是越来越远?从接引众生的角度看,佛教应当这么做;但从解脱的角度看,这不是在使出家众越来越陷入世俗的泥潭中去?接引众生有接引众生的方法,它是普渡众生的一种方便,但若进入佛门是求解脱,要求应当更高些才是。以此来看,寺院建筑的都市化,可能把这两者有点混淆了。
以上是我对佛教建筑问题的两点思考,敬请各位法师、大德们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