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佛学业力法则,一个家庭上下两辈同生某种相同的病,同受一种病的摧残,那是共业所致。如果是遗传,父母所有的病都应遗传给所有的子女,不能只传甲不传乙。而世间事实并非如此。如果是遗传,父母将传给子女之后,自己就应该再不生病,但世间事实并非如此。还可以如是做种种假设,今生肉身为父母精血相合而成,父母只为子女提供了一个与他的业力相适应的肉身,以后肉身的五蕴受应皆是由肉身本性业力所致,子女患了与父母相同的病,那时子女业力与外缘相合而生的果报,并非由父母造成。我们切不可将自身的果报归于父母的罪过,如此迷惘,罪过不轻。
佛法业力法则告诉我们,共业把大家带到相同的背景当中,但在相同的背景之中,只是承担属于自己的别业所致的苦与乐。反之,法界就不公平,不平衡了,这与佛法的因果律也不相符。
话说到如此地步似乎我们对病就束手无策了,被动的听天由命,其实不然,佛法是叫人进取的。佛法业力说则告诉我们,业力虽具有果报未出之前的绝不亡失特性,有不可抗拒性,但业有辅助和窒碍业力果报的作用,业力有助长和强化业报苦乐的抑制业性,还有破坏业性,简而言之果报影响力同时升起,产生互相排斥或抑制力,使果报有轻受重受的不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