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佛教布施伦理、报恩的思想、慈悲的精神、积功德的观念等蕴含着慈善事业的理念,它不仅在教义上提供了倡导慈善、普度众生的救世伦理和理论指导,而且具有有效的运作管理制度,使其开展募捐、融资、基金运营与公益等活动有效性相当强。与政府直接操作以及部分民间自发的相关活动相比,浪费及低效明显减少;贪腐行为虽难以完全杜绝,但发生的频率低得多。
其次,其参与人员以佛教信众为主,即使有相当部分的非佛教信众参与,这部分人的慈善行为也都发自内心,完全出于自愿,而不像这次为汶川地震灾民捐款的后期那样,多少有点出于被迫,甚至强迫。这种慈善行为是不仅源于个人道德情操,更源于宗教情怀的服务。因而其内在原动力较之一般慈善公益组织在募集善款方面更为突出,具有很强的持久性。这使得佛教慈善组织可以保证资金的经济独立和慈善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三,佛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慈悲、普度众生、布施、利他的精神深入人心,已被公众广泛接受,而且比政府直接控制下的相关部门、团体的公信力高。此外,佛教寺院和佛教信众遍布全国,其公益慈善活动的开展具有很强的动员力性,影响范围大。
慈善事业是地方社会的重要领域,慈善事业的发达使地方社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整合,社会凝聚力大为增强,从而有效地拓展了民间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成为地方社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动力。而从慈善团体在发达国家中的地位看,未来更应成为社会福利,特别是慈善救助事业的中心。政府则担当依法规范管理,以政策扶助其发展的角色。现在我国大力提倡公民社会建设,而佛教组织乃其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单元。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中国社会将对民间公益事业、民间社团乃至整个第三部门的发展创造出更为有利的条件。我们有理由相信,大陆佛教慈善团体会成为民间社会福利的主力之一,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