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而看,中国传统天人合一论,是一种宗法为本位、维持社会运行的伦理尺度。当然,这其中也蕴含了自然意识。
佛教对自然的认知,有着发达的理论,如戒律规定:“不败自然相,相应度无极”。在制定“不杀生”律条中,是藉于地球上的生物圈相互关联,“众生”、“一切有情”,亲如兄弟一般,都可以普渡,也可拯救。这种尊重生命的要义,是当今环境伦理学所追寻的目标。
佛教认为,生命主体的存在是依靠自然界的健康存在来维持的。人类只有和自然环境融和,才能为继。这个认识,佛法中称为“依正不二”原理。其强调个人、社会、自然界一体不二。
依正即是依报、正报的略称。正报是指自己与他人的身体即众生及诸佛的身心;依报是指生命存在所依存的环境,包括国土、山河、乃至整个生存世界;所谓依正不二,即是生命主体与其生存环境密切相关,同一体性。
世界宗教会议宣言中,有四个认同,其中一项是,“坚持一种非暴力与尊重生命的文化”。特别强调“我们是相互依存的。我们每一个人都依赖于整体的福利,所以,我们珍视生物共同体,珍视人、动物和植物,珍视对地球、空气、水和土壤的保护”。
佛法的缘起论就强调,“世界是一个由各种条件组合的动态结构,是由众生及身心境三缘和合而成的世界万象。众生的生存须从外在的环境,不断摄取空气、阳光、水和食物等,还须有蓝天白云、绿水青树、鸟语花香等适意的色、声、香、味、融,来愉悦身心。缘起之间,有重重的关系,无限的差别,这种差别的显象都不是不变的,独立的,实体的存在。一切事物的无自性,而体现平等一如的法性”。宗教的思想注重人和自然协调中寻求内心的安详和寂静。可以看到,宗教的起源来自对自然力的信仰。它对自然的崇拜,使得自然生态有了很好的维系和保护。有许多的珍稀动植物和人类的文化遗产是借助于宗教而保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