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出世精神 做入世事业
2009年03月31日 17:15凤凰网华人佛教 】 【打印已有评论0

弘一法师本人也是积极响应印光的教导而以念佛为修行的常课的,因此,他对净土法门与发大菩提心、修利他善行的关系非常关注。1932年7月,他在厦门妙释寺讲《净土法门大意》,明确地指出,修习净土宗的人,“第一须发大菩提心。无量寿经中所说三辈往生者,皆须发无上菩提之心。观无量寿佛经亦云,欲生彼国者,应发菩提心。由是观之,惟求自利者,不能往生。因与佛心不相应,佛以大悲心为体故。”社会上的人一般以为净土宗只是送死法门,在人临终时才会念佛往生,“岂知净土宗以大菩提心为主。常应抱积极之大悲心,发救济众生之宏愿。修净土宗者,应常常发代众生受苦心。愿以一肩负担一切众生,代其受苦。”这里所说的众生,没有地域、国家、民族或种族等等界限,“凡此一切世界之众生,所造种种恶业应受种种之苦,我愿以一人一肩之力完全负担。决不畏其多苦,请旁人分任。”不仅如此,净土修行人对于众生的救济还不能局限于时间的限制,即对众生的救济,“非一日数日数月数年。乃经不可说不可说久远年代,尽于未来,决不厌倦。因我愿于三恶道中,以身为抵押品,赎出一切恶道众生。众生之罪未尽,我决不离恶道,誓愿代其受苦。故虽经过极长久之时间,亦决不起一念悔心,一念怯心,一念厌心。我应生十分大欢喜心,以一身承当此利生之事业也。”这样才称得上是“发大菩提心”。因此,他强调说,修习净土法门的人,除了念佛诵经,不能忘了要尽力作服务于社会的慈善事业。况且,“至于作慈善事业,乃是人类所应为者”,可是“专修念佛之人,往往废弃世缘,懒作慈善事业,实有未可。因现生能作种种慈善事业,亦可为生西之资粮也。” 

正是因为弘一法师将悲智双运看作是整个佛法的重心,因此他在各种场合都大力弘扬佛法的悲智观。1929年他在闽南佛学院时,应代理太虚大师主持院务的大醒法师之请为该院题写“悲智训”语,告诫闽院同学:“有悲无智,是曰凡夫。悲智具足,乃名菩萨。我观仁等,悲心深切,当更精进,勤求智慧。智慧之基,曰戒曰定。如是三学,次第应修。先持净戒,并习禅定,乃得真实,甚深智慧。依此智慧,方能利生。” 他的现代人间佛教慈善思想,正是基于这一佛法的悲智观而契应现代社会与人生之需要而阐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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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建明   编辑: 邢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