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出世精神 做入世事业
2009年03月31日 17:15凤凰网华人佛教 】 【打印已有评论0

从以上可以看出,弘一法师有关佛法和佛教的基本观念,与太虚、欧阳竟无、印顺等人对现代人间佛教的阐述是完全一致的。当然,弘一到底是否属于现代人间佛教的赞成者,还得看他个人的自述。

1927年3月17日,弘一法师在杭州致信老友蔡元培、经亨颐、马叙伦等国府要员,就当时教育界发动庙产兴学运动而提出革新佛教的主张,特别推荐改革派的太虚和由军人出家的弘伞来领导佛教界的革新活动,并提到他对当时社会中所存在的佛教各派之意见:“对于服务社会之一派,应如何尽力提倡(此是新派);对于山林办道之一派,应如何尽力保护(此是旧派,但此派必不可废)。对于服务社会一派,应如何尽力提倡(此是新派);对于山林办道之一派,应如何尽力保护(此是旧派,但此派必不可废)。对于既不能服务社会,又不能办道山林之一流僧众,应如何处置;对于应赴一派(即专作经忏者),应如何严加取缔。对于子孙之寺院(即出家剃发之处),应如何处置。对于受戒之时,应如何严加限制。如是等种种问题,皆乞仁者仔细斟酌,妥为办理。俾佛门兴盛,佛法昌明,则幸甚矣。此事先由浙江一省办起,然后遍及全国。” 此时正值以太虚为代表的所谓新僧派(或新派)与以谛闲、印光等为代表的所谓旧僧派(或旧派)之间发生激烈的争论,弘一法师将新派概括为“服务社会一派”,并要求“尽力提倡”,而对山林办道的旧派,要求予以保护,对于其它的诸种派别,则要求予以处置或取谛,说明他是赞成和积极支持太虚等人所倡导和实践的服务社会的现代人间佛教,同时也基本认同谛闲、印光等人所坚守的山林办道的传统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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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建明   编辑: 邢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