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出世精神 做入世事业
2009年03月31日 17:15凤凰网华人佛教 】 【打印已有评论0

十年后的1937年3月28日,他在给南普陀寺佛教养正院学僧们的演讲中,说到:“我平时对于佛教是不愿意去分别哪一宗、哪一派的,因为我觉得各宗各派,都各有各的长处。但是有一点,我以为无论哪一宗哪一派的学僧,却非深信不可,那就是佛教的基本原则,就是深信善恶因果报应的道理。” 这时已经是弘一法师的晚年了,也是他出家后的第二十个年头。这也就是说,从弘一法师出家后具有标志性的第十个年头和第二十个年头的自述来看,他是一位能够包容山林办道之传统佛教的现代人间佛教的提倡者和践行者。

二、以悲智双运的大菩提心为佛法的中心

说弘一法师是现代人间佛教的倡导者,还可以从其对佛法根本理念的现代阐释中得到具体说明。

印顺在《佛法是救世之光》一文中谈到,近代不少中国人士,看到天主教、基督教等都办有学校、医院、孤儿院、养老院等机构,而佛教却很少有,就以为佛教是消极的,不做有利社会的事业,对社会没有益处,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最多只能说:近代中国佛教徒不努力,不尽责,决不是佛教要我们不做。过去的中国佛教,也大抵办有慈善事业。现代的日本佛教徒,办大学、中学等很多,出家人也多有任大学与中学的校长与教授。慈善事业,也每由寺院僧众来主办。特别在锡兰、缅甸、暹罗的佛教徒,都能与教育保持密切的关系,兼办慈善事业。所以不能说佛教不能给与社会以实利,而只能说中国佛教徒应该自己觉得没有尽了佛弟子的责任,应该多从这方面努力,才会更合乎佛教救世的本意,使佛教发达起来。”因此,“佛教徒要使佛法发展,必须从布施入手,举办教育慈善救济等福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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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建明   编辑: 邢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