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出世精神 做入世事业
2009年03月31日 17:15凤凰网华人佛教 】 【打印已有评论0

在这方面,弘一法师有切身的体会。他在《佛法十疑略释》中,特别针对社会批评佛教是消极的现象,鲜明地阐述“佛法非废弃慈善事业”,甚至是以利他的大菩提心为中心的佛教观念。他说:“常人见僧尼唯知弘扬佛法,而于建立大规模之学校、医院、善堂等利益社会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学佛法者废弃慈善事业。此说不然。依佛经所载,布施有二种,一曰财施,二曰法施。出家之佛徒,以法施为主,故应多致力于弘扬佛法,而以余力提倡他种慈善事业。若在家之佛徒,则财施与法施并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作种种慈善事业,近年以来各地所发起建立之佛教学校、慈儿院、医院、善堂、修桥、造凉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钱、施棺等事,皆时有所闻,但不如他教仗外国慈善家之财力所经营者规模阔大耳。” 

不仅如此,弘一法师在阐述《佛法大意》时,特别强调了“佛法以大菩提心为主”的观点,指出:大菩提心,就是利益众生之心。因此,信仰佛法的人,必须常抱积极之大悲心,发救济一切众生之大愿,努力作利益众生之种种慈善事业,这样才不愧为“佛教徒”这个名称。

“菩提”二字是印度的梵语,即“觉”,也就是成佛的意思。弘一法师指出,佛教强调要发菩提心者,就是要发起成佛的心。佛教之所以提倡成佛,就为了利益一切众生的缘故。但是,要想成佛,就得广修一切善行。而要真正实现广修一切善行以利益一切众生,就必须不着我相,也就是不能从自我立场或利益出发。 不着我相即无我,是佛教的一种甚深智慧,也可以说是最重要的智慧。无我,就是要空。修一切善行以利益众生,就是要不空。佛法就是空与不空,即悲与智,这也就是大菩提心。正如弘一法师所说,发大菩提心,就是具有悲、智二义。悲就是不空,即行一切善而利益众生;智就是空,“即是以无我之伟大精神,而做种种之利生事业”。他特别强调,了解佛法的的悲智二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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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建明   编辑: 邢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