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原始佛教并没有聚居一处、自耕自食的风气。相反的,僧众云游四方受供养,也不聚居一处,仅有结“夏安居”时例外。至今在南传佛教(亦称上座部佛教)盛行处,仍有僧侣挨家挨户受食的风气。
但是在中国,并不能接受僧侣受供养的习惯,反而认为只有乞丐才行乞讨之事。是故中国僧侣渐渐增多后,经济来源成了一大难题。禅门名言:“马祖创丛林,百丈立清规”,百丈清规标志着中国传统以农为本思想在佛教内部的确立。
佛教进入中国后,传统知识分子对佛教的攻讦主要集中在“沙门不礼王者”以及“不事生产”两方面,针对后一项批评,中国僧侣开始自耕自食,中国最初倡导和尚作劳务的是四祖道信。
但是,在戒律中有禁“自手掘地”、“自手绩纺”的戒(违者犯单堕戒,并且比丘也不应教他人如何种地),而据虚云禅师的说法是,这两项皆是遮戒,犯者可以忏悔。“当日印度社会乞食乞衣,一心修道,若自己营谋衣食,便招世讥嫌。《五分律》中佛说:‘虽我所制,于余方不为清静者,则不应用。虽非我所制,于余方必应行者,不得不行’”。
魏晋南北朝时北方名僧道安、法显有亲自种稻、刈稻的记载,既然僧人亲自下田,若向一般平民承租田地总是不便,所以诸护法、长老便施舍田地以赡养寺僧;再者虚云禅师认为:“行菩萨道六波罗蜜,以布施波罗蜜为首,布施有财施、法施、无畏施,又分净施、不净施。净施者,不求世间名誉福利等报,但为资助出世之善根,以清净心而布施,不净施谓以妄心求福报而行布施。”
再据《地藏菩萨本愿经》<校量布施功德缘品第十>所载:
佛告地藏菩萨:南阎浮提有诸国王、宰辅、大臣、大长者、大剎利、大婆罗门等。若遇最下贫穷乃至癃残瘖哑聋痴无目,如是种种不完具者,是大国王等欲布施时,若能具大慈悲、下心含笑、亲手遍布施,或使人施,软言慰喻。是国王等所获福利如布施百恒河沙佛功德之利。何以故,缘是国王等于是最贫贱辈及不完具者发大慈心。是故福利有如此报,百千生中常得七宝具足,何况衣食受用。复次地藏,若未来世有诸国王至婆罗门等,遇佛塔寺或佛形像乃至菩萨、声闻、辟支佛像,躬自营办供养、布施。是国王等当得三劫为帝释身受胜妙乐,若能以此布施福利回向法界,是大国王等于十劫中常为大梵天王。
作者:陈育民 编辑:邢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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