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正法师:深化民间南山律 功在弘一布教法
【编者按】:2012年6月17日至20日,“第四届海峡论坛·闽台佛教文化交流周”在福建泉州举行。文化交流周上将举行弘一法师纪念馆新馆剪彩仪式,《南山五部》善本再造新闻发布会等一系列活动。通过佛教增强两岸间的文化交流,促进彼此互信互动、互助互融的发展与共荣。期间还专门举办了以“亭亭菊一枝,高标矗劲节——弘一法师·佛教精神·中华文化”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研讨会上福建佛学院2008级本科班学僧道正法师发表了题为《深化民间南山律——略弘一法师布教南山律的特殊贡献》的论文,阐述了弘一大师布道南山律法对佛教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论文节选内容如下:
一、前言
戒律是佛法命脉,僧团的防腐剂,修行者的保护伞。佛门的衰落,僧伽的萎靡,使弘一法师奋起弘律的决心;南山律分通大小乘,是大菩提心的前方便,在华夏大地已扎根了千百年以及适应国人的根器,是弘一法师最终选择南山律的主要原因。
二、学律因缘及律学简介
弘一法师(1880~1942年),近代高僧,律宗第十一代祖师。三十九岁七月在杭州虎跑定慧寺出家,同年九月入灵隐寺受具足戒。
初出家的弘一法师,先读《梵网合注》,后阅《灵峰宗论》,从此发起学习戒律之愿。之后,在灵隐寺受戒期间,继续披读见月律师所著的《宝华传戒正范》,藕益大师著述的《灵峰毗尼事义集要》等书,立誓学戒弘律,将失传已久的律宗发扬光大。在温州庆福寺阅藏时,弘一法师看到唐代义净三藏所译的《有部律》和《南海寄归内法传》,对有部律非常赞叹,从而息心专门研习有部律。后来受徐蔚如居士的启发才渐渐放弃有部律,而改学在中国秉承了千百年的南山律。
南山律的前身为《四分律》。《四分律》本属小乘戒,经过道宣律师会通诸部、杂糅各律而成为南山律,因此南山律有汇集各部分通大小乘之特点。这正是他的主要殊胜处。出家学律的过程中,弘一法师渐渐地认识到,戒律在僧团建设与维护佛教振兴发展中的重要性。正法能否久住,在于戒律的实践与普及。
三、布教理念
僧,是僧伽的简称,意为和合众,是指以身、口、意、戒、见、利六事和谐合聚的精神而团结在一起生活的出家僧人。在佛教中,比丘是七众之首,担任着住持佛教的重大责任,比丘队伍的强大和维护在振兴佛教中是重点大事。比丘能否如法如律的行持,将影响到僧团自身的品质和寿命,僧团品质的维持和佛教寿命的推动主要在于对戒律的重视和实践。由此分析可知,振兴佛教重点是在绍隆僧种,培养弘律僧才。
在佛教中出家须经过一定的程序。首先要求是受过三皈五戒的在家居士(称为优婆塞),在僧团中,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合格后才能落发出家,成为受持十戒的沙弥,等到资格具足后堪再进一步受具足戒,成为正式的比丘。由此可知,在家居士的佛学素养将最终影响僧团品质。佛教在民间的普及程度从在家居士的素质可以反映出来,然民间的信仰基础如何主要取决于僧团的弘法力度。这当中各阶层间的关系非常密切,任何一个阶次的引导都很重要,不可偏废。否则将影响到下一个阶位的质量,最终影响到僧团的品质乃至佛法的长久住世。虽然人的根机各异,但戒律却要共同守持,因此,戒律的实践贯穿了佛法修学的各个阶层。弘一法师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选择了戒律作为弘法的主要课程,他的布教方式也是据此而设计的。
由上分析得知,要让佛法兴盛,长久利益众生,在于戒律的真正实践。无论在家出家,都应该认真地学戒持戒,而不是把它视为出家人的专业,更不是律宗的专利。把律学独立为一个宗派本来就不合佛陀制戒的精神;学律持律是每个佛弟子的本分事;三无漏学以戒为先,“佛制出家者,五夏以前专精戒律,五夏以后方乃听教参禅。”只可惜现在的佛弟子多数不注重实践,少于依教奉行,以至于使佛门零落不兴。
四、布教方针
(一)弘律指导思想
1、提倡在家律学:在家居士是佛教的外护(出家人称为内护),同时也是僧团成员的主要来源,做好初步教育非常重要。这关系到个人自身的修持和僧团的品质,也是佛教弘法力度的体现。再者,民间的佛学基础水平如何,就看在家佛弟子的佛学修养,在家佛弟子修养如何,关系到僧团的质量,两者在某种程度上有着相互促进的作用。因此,做好在家佛弟子的素质教育工作就等于为佛教的兴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选择南山律:众所周知,弘一法师起先是赞叹有部律的,然最终选择南山律,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南山律在华夏已扎根了一千多年,有一定的基础与共识;其二、南山律经过道宣律师整合,有它的殊胜之处,适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其三、在历史上曾出现诸律杂弘的情形,僧人行持难以依准,判罪困难。后因道宣律师出现才有综揽诸部、会通大小以成一家之言的创见。弘一法师认识到,若再改弘他部,可能重演历史,后人更可能在此基础上创新,由以上种种考虑,弘一法师最终选择了南山律。
3、僧伽教育:僧团肩负着住持佛法的重任,比丘的自强与延续,是僧宝不断、正法久住的根本。所以,僧团的正确引导是弘一法师布教的中心课题。
4、兴办律学院:为了振兴佛教,培养弘律僧才。弘一法师想到了兴办律学院,这样可以在短期内培养更多的弘律僧才。
5、著疏、校整律典:律部诸典,大多用古文编写,义理深奥,条文繁琐,若无讲解,很难读懂,不利于初学者自学。而且,律典的版本繁多,互有偏差,且讹误舛错处不少,给新学者造成诸多不便;再者,律部一般被视为在家人的禁区,但里面亦兼明三归五戒八戒等文,是通于在家人的,适合在家人阅读的,把那一部分摘录出来,有利于他们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为后来僧种的培养打下坚实基础。如上诸多考量,必须做些整理著述方面的工作。
(二)具体的实施
1、对在家众的教育:在家的戒律,主要是三皈五戒八戒。弘一法师关于受持三皈五戒的态度是慎重的,在这个时代,要守持好三皈五戒并非容易。为了顺应时机,弘一法师提出五戒分受的办法,从维护戒律的庄严出发,同时也为学人能打下纯正基础。因此弘一法师提出随力而受,能持几分即受几分。受而不持,对戒律不尊重。
八戒的受持,弘一法师是极力提倡的。因为仅一日一夜,时间短,守持容易,功德极大,种解脱因缘,也是出家的前方便。所以弘一法师鼓励人受持八戒。
2、对出家众的教育:在培养律学僧才方面,弘一法师主要采取讲授律学的方式。
弘一法师起先也提倡办律学院,但因条件不成熟而最终失败。但弘一法师并没有放弃以学院模式培养僧才的想法,如1934年三月在厦门南普陀建立佛教养正院。
律学院虽以失败告终,但弘一法师培养弘律僧才的意志和决心始终没有动摇,在以后的弘律生涯中,他主要以随方讲学的方式进行授课。
对于随方讲学的效果,弘一法师自己感到很满意。如一九三三年于妙释寺讲律,在后来他致蔡冠洛居士信中说,“此次在妙释寺讲比丘律学,法缘甚胜……”。同年在鹭江禾山万寿岩讲《随机羯磨》他更为满意,在给芝峰法师的信中说:“此次讲律,听众甚盛,寄住寺中者六七人,皆自己发心过午不食……”。弘一大师采用随方讲学的方法培养了很多的律学僧才,他到哪里都有很多的常随众。讲律的成功,更坚固了他弘律的决心。
3、著述、校整律典:弘一法师在校整著述方面花了大量的心血,成果也极为丰富。
在提倡在家律学方面,弘一法师有不少相关著作留世。如《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五戒持犯表》、《受八关斋戒法》、《受十善戒法》、《新集受三皈五戒八戒法式凡例》等。流传比较广的是《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其内容是摘录于南山三大部及其疏释、《拾毗尼义钞》、《释门归敬仪》、《芝苑遗编》等书中有关在家居士所应学的部分。该书分为四篇,即:宗体篇、持犯篇、忏悔篇、别行篇。
在出家方面的著作中,弘一法师较满意的是《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这是他潜心研究戒律多年心得的总结。他将《四分律比丘僧戒本》中的每一戒的罪相、开缘及持犯轻重等用图表的形式一一列出,让人一目了然,便于记忆又可以少花很多工夫。此书也因此成为日后学戒者必读的教科书。据说此书前后用了五年时间才完成,被称为宋灵芝律师以后第一巨著。
五、结语
振兴佛教普利群生,是弘一法师弘法的最终目的;提倡在家律学,绍隆僧种是他布教的特殊模式;而选择南山律,则是时节因缘的方便法门。在他一生的弘法路上,虽也有过失败、挫折,但他始终以弘扬戒律作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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