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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邦维:法显大师对佛教律在汉地传承的贡献

2012年09月10日 14:39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王邦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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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邦维(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摄影:李保华)

编者按:公元399年,一位花甲老者,从西安出发,穿越渤海,一路西行,去寻求佛陀正法。公元412年,这位耄耋老者,渡海归来。一个伟大的文化交流从此拉开序幕,两种文化在此交融。2012年9月8日,纪念法显西行取经海归160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山东青岛隆重开幕,海内外300名高僧大德学者专家,齐聚法显大师登陆地青岛,共同探讨法显精神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与贡献。北京大学王邦维教授发表了题为《法显大师对佛教律在汉地传承的贡献》的论文,主要阐述了法显大师与佛教律的关系以及法显大师对于佛教律在汉地传承的历史贡献,摘要如下。

关于法显大师,可以讨论的题目很多。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求法僧之一,法显大师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他通过到印度求法,为汉地带回了印度当时三种重要的戒律。这三种戒律,后来在汉地分别形成不同的传承。法显大师印度求法,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寻找佛教的戒律。我们对法显大师的研究,首先应该注意到的一点。因此重点讨论法显大师与佛教律的关系以及法显大师对于佛教律在汉地传承的历史贡献,讨论分为三个部分:

一、法显大师赴印前佛教律在汉地传承的情况;

二、法显大师求法所带回的律典;

三、法显大师与汉地律的传承。

一、法显大师赴印前佛教律在汉地传承的情况

佛教最初传到汉地,佛教的律是否就随之传来,情况实际上并不清楚,估计即使有,也很少。从情理上推断,佛教经典中的经律论,最早传来的,应该主要是经,其后才是律和论。文献中能看到的记载也的确如此。佛教传到汉地的时间,一般认为,在两汉之交,但我们能找到的有关佛教戒律传译最早的记录,是在三国时代。

西晋咸康年即335到342年,升平元年即357年。这里传承的是大众部系统的律。汉地从此有了为比丘尼授戒的传统。比起东晋简文帝时译出的说一切有部的《比丘尼大戒》,《僧祇尼羯磨》及《戒本》要早十多年。

总起来讲,在法显大师赴印之前,虽然已经有一些佛教的戒律陆续传到了汉地,但没有一部可以说是完整的。这一点,当时已经影响到中国佛教的正常发展。这时候中国佛教的领袖人物是道安,道安对此有深切的认识。道安在他的《鼻奈耶》写的序言中讲:“经流秦地,有自来矣。随天竺沙门所持来经。遇而便出。” 说的便是这样的一种情况。为此道安采取了两项举措:一是尽量与西域的僧人取得联系,邀请通解戒律的僧人到汉地,翻译戒律,讲传律学。二是鼓励和支持汉地的僧人西行,到西域诸国,或者进而到印度本土去求取戒律,尤其是所谓的“广律”。在这个时期,有这样的需求,感受到这种形势的,当然不止道安一人,还有其他的僧人,法显大师是其中之一。《法显大师传》的第一句话,为什么就讲“法显昔在长安,慨律藏残缺,于是遂以弘始二年,岁在己亥,与慧景、道整、慧应、慧嵬等,同契至天竺寻求戒律”,以及法显大师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赴印求法,原因都在于此。

二、法显大师求法所带回的律典

弄清法显大师赴印时中国佛教发展的形势和背景,可以更好地理解法显大师赴印的动机以及他在印度的行为,但仅此也还不够,我们还需要了解印度以及中亚佛教的情况,其中尤其是佛教戒律与佛教部派的关系。

法显大师在后秦弘始元年(399),离开长安西行,四年后到达印度。他在印度逗留前后八年。《法显大师传》详细记载了法显大师求法经历。

义熙五年(409),法显大师从东印度的多摩梨帝國乘船到达师子国,也就是今天的斯里兰卡。法显大师在斯里兰卡停留了两年,《法显大师传》讲:

“法显大师住此国二年,更求得《弥沙塞律》本,得《长阿含》、《杂阿含》,复得一部《杂藏》,此悉汉土所无者。得此梵本已,即载商人大舶。”

义熙七年(411),法显大师离开斯里兰卡,乘船东返。他乘坐的商船几次遇到大风,先是到达一座荒岛,然后又到达一处叫做“耶婆提”的大岛。从耶婆提出发,向东北方航行,计划目的地是广州,遭遇大风,无意中却被吹到今天山东的青岛崂山附近,在此登陆。此时已经是义熙八年(412)。

对于法显大师从印度和斯里兰卡带回的十一部佛经中,包括四种律,即大众部的《摩诃僧祗律》及《僧祇比丘戒本》、化地部的《弥沙塞律》,还有说一切有部的《萨婆多律抄》。其中的《摩诃僧祗律》,后来法显大师与印度僧人佛陀跋陀罗合作,翻译为汉文。《僧祇比丘戒本》在僧祐时已经不存,是不是已经翻译为汉文,不知道,估计也有可能已经翻译。

不过,当法显大师还在印度寻找佛教戒律,尚未回到中国的时候,另外两种“广律”的传本也到达了汉地,这就是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和法藏部的《四分律》。

三、法显大师与汉地律的传承

戒律对于佛教的成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佛教的“三宝”,包括佛、法、僧,是支撑佛教的三大基础。其中的僧,既指僧人,也指僧团。无论是个体的僧人,还是整个僧团,都需要持戒而行。佛教的基本教义,称为“三学”,包括戒、定、慧,其中“戒”排在首位。可以这么说,佛教如果没有戒律,就不成其为佛教。

在中国佛教历史上,在汉地完整或基本完整所传戒律,前后一共有五种,即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大众部的《摩诃僧祗律》,化地部的《五分律》、根本说一切有部的《根本说一切有部律》。其中《根本说一切有部律》译出最晚,义净从印度携回并翻译,已经是在唐武后时期。在法显大师时代,只有前四种。其中法显大师从印度带回的,就占了两种。法显大师自己,又参与了其中一种的翻译。在法显大师带回的律典中,也有说一切有部的《萨婆多律抄》。

这几种律,不仅是由法显大师从印度和斯里兰卡带回中国,法显大师回国以后,又参与了其中的《摩诃僧祗律》的翻译。

至于化地部的《弥沙塞律》,虽然法显大师在世时未能译出,但法显大师去世后不久就有了汉文的译本。

宋景平元年即423年,汉译本全部译出在第二年的年底。汉译本的全名是《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简称为《五分律》。

法显大师带回和翻译的这两种律典,《摩诃僧祗律》和《五分律》,其实很值得注意。虽然现在中国汉地的佛教,以《四分律》作为律学的传承的基础,并由此有了律宗的系统,但这样的情形,主要发生在唐代。汉地佛教以《四分律》作为唯一的律学经典,是唐代中期以后的事,此前的汉地佛教,传承更多的是《十诵律》和《摩诃僧祗律》。讲到《摩诃僧祗律》的传承,当然离不开法显大师。至于《五分律》,虽然影响要小一些,但一度也是律学僧研究和传承的对象。

不仅如此,这里还应该考虑到的是,本文虽然讲法显大师与佛教律在汉地的传承,但我们对法显大师贡献的理解,其实不能仅限于中国方面,法显大师是一位有国际影响的人物,因此我们还需要从一个更广大的范围来思考法显大师的成就和贡献。这方面可以讨论的问题很多,限于题目和篇幅,这里我只简单地谈两点。

首先是法显大师分别从印度和斯里兰卡带回佛经中的两部律。在现存佛教文献中,完整或基本完整的律,无论何种语言形态,只有六种,即前面讲到的五种,加上中国历史上没有翻译过的巴利文的上座部律。这六种律,是研究佛教,理解佛教发展历史最基本,最重要的资料。其中一种,保留的是印度古代语言的文本。一种既有印度古代语言的文本,也有汉文和藏文的译本。其余四种,作为完整的文本,基本上都是以汉译本的形态而存在。后者中就包括《摩诃僧祗律》和《五分律》。没有法显大师,今天的佛教文献中这两种律就可能已经失传了。这两种律能够流传下来,用佛教的话说,是因为有法显大师印度求法的这段殊胜因缘。

其次,法显大师从印度和斯里兰卡带回的佛经,还有他自己写成的《法显大师传》,为今天研究中亚和印度佛教的历史、佛教的文献,还有古代中国与中亚、南亚地区文化交流,交通的历史,提供了极其宝贵的资料。

我们可以说,对于佛教律在汉地的传承,法显大师有着重要的贡献,本文讨论的也仅仅涉及到这一个方面,我们必须记住,法显大师在历史上还有过更多更大的贡献,这些问题留待以后再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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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瑞霞] 标签:法显大师 佛教 汉地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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