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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夏年:南山律宗戒体“受随同异”第二门初探

2013年11月13日 16:22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黄夏年

编者按:2013年10月3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佛学研究中心主办的“戒律思想与实践——第三届国际佛学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本届论坛以“佛教戒律思想与实践”为主题,共发表近30篇学术论文。与会学者围绕佛教戒律话题从汉传佛教戒律研究、戒律溯源、戒律的现代意义、藏传佛教戒律思想、中国佛教戒律研究、戒律思想研究、戒律及其现代实践7个分主题进行研讨探究,分享交流。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教授黄夏年发表了题为《南山律宗戒体“受随同异”第二门初探》的论文,以下为论文全文。 

摘要:南山律宗是唐代道宣法师创立的,该宗自创以后就成为中国佛教律宗里面影响最大的一派。道宣法师是佛教学者,他对南山律学的建立有重要的贡献,其标志说就在于“戒体“说。此说由“一戒体相状。二受随同异。三缘境宽狭。四发戒数量“之“四门“组成。本文解说了第二门的“受随同异“学说的特点,认为其是要用于说明受戒时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目的就是要将受戒与心体的变化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将受戒与持戒不仅仅是看作一种行为的规范,与行动的准则,而是将此看作是一种心体的修炼与思想的提升。这些是隋唐佛教在思想认识上的一种高度的思维,代表了中国律宗哲学对人生的思考,以及如何调整佛教伦理与心理的关系,对我们今天仍然还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唐代是我国佛教鼎盛时期,佛教经过了汉代初传和魏晋南北朝的译经与整理,包括吸收的过程之后,到了隋唐时期步入了上升期。这时佛教界先后出现了天台、华严、唯识、净土、禅、密、律等宗派,这些宗派是佛教中国化之后出现的中国人根据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在吸收了印度佛教理论与实践之后,所做出的再创造运动,对后来的中国佛教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律宗则是唐代佛教诸宗的一个特点鲜明的宗派。

一、律学的传入与律宗的产生

佛教初传,中国人致力于吸收印度佛教的思想理论,于是产生了译经运动。最早的译经活动,主要是在思想理论方面,译出了很多经典。但是佛教是一个整体,由佛法僧三宝组成,佛教的藏经也是一个整体,由经律论三种构成。中国人接受了佛教,组建了僧团,出家之后要执行佛教的戒律,于是佛教戒律的经典开始陆续进入。姚秦弘始六年(404)鸠摩多什与弗若多罗三藏共译萨婆多部(Sarvasti-vada)之十诵律,但是没有译完,以后昙摩流支与卑摩罗叉续译,最终完成六十一卷,这是我国有广律之始。弘始十二年(410),佛陀耶舍与竺佛念等又将昙无德部(Dharma-guptaka)的四分律分五次译出六十卷。法显法师感慨律本不全,于是到印度取经,在印度居住六年,带回了摩诃僧祇律本。东晋安帝义熙十四年(418),由法显与佛陀跋陀罗共译大众部(Maha-sanghika)的四十卷摩诃僧祇律。刘宋景平元年(423),罽宾佛陀什和智胜共译三十卷弥沙塞部(Mahisasaka)的五分律。中国佛教的戒本逐渐开始臻于完善。

早期中国佛教没有完整的戒律文本,但是有传戒的活动。魏文帝黄初三年(222)昙摩迦罗(Dharmakala )到洛阳,看见我国出家的僧人只是剃除须发,身穿缦衣,但是守戒方面却没有按律法的规定执行,于是他发誓要在中国弘传律法,于魏少帝嘉平二年(250),译出了僧祇戒本一卷。昙摩迦罗礼请十位来中国的外域僧人建立共修议事的羯磨法,开了有十位比丘僧共传戒本的先例,成为我国传授戒法之始。此时中国僧人也根据已有的戒典,加上自己对佛教的理解,编纂了自己的律本,如东晋道安法师编纂了《僧尼轨范》。当中国佛教僧团与制度渐趋完善之后,大量律本传入中国,促使中国人开始对律本进行研究,在中国大地产生了以研究律为特点的律学运动。

印度佛教与中国有关系是五部律,这是盛行于西北印度的小乘五部派所传持的律典。它们是:

一、法藏部的戒本,亦名昙无德部的《四分律》六十卷,戒本为《四分僧戒本》一卷、《四分律比丘戒本》一卷、《四分比丘尼戒本》一卷。

二、萨婆多部的戒本,亦名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六十一卷,另有《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五十卷异本。戒本为《十诵比丘波罗提木叉戒本》一卷、《十诵比丘尼波罗提木叉戒本》一卷、《根本说一切有部戒经》一卷、《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戒经》一卷。

三、弥沙塞部的戒本,亦名化地部《五分律》三十卷,戒本为《弥沙塞五分戒本》一卷、《五分比丘尼戒本》一卷。

四、摩诃僧祇部,亦名大众部的《摩诃僧祇律》四十卷,戒本为《摩诃僧祇律大比丘戒本》一卷,《摩诃僧祇比丘尼戒本》一卷。

五、迦叶遗(Kasyapiya)部,亦饮光部。其广律《解脱律》在中国没有译出,但是戒本《解脱戒经》一卷由元魏般若流支译出。

此外,还有婆蹉富罗(Vatsi-putriya)部,亦名犊子部。这一派的律本在中国没有译出。

在上述几个部派的佛教律典都在我国有过弘扬,最早流行的是姚秦鸠摩罗什与弗若多罗译出的《十诵律》,后来有人认为“《僧祇》与先戒本文理相合,乃舍《十诵》多演《僧祇》,唯《四分》、《五分》曾未弘通”,故有“律本流行,随方不同。关内僧祇,江左十诵,四分一律,由在藏中”的说法。元魏法聪律师,“方悟前非,于即罢讲《僧祇》,首传《四分》。”以后六十卷昙无德部的《四分律》对我国佛教的影响最大。

最早研究《四分律》的法聪法师是元魏孝文帝(471~499)时的人。唐《续高僧传》说:“自初开律释,师号法聪。元魏孝文北台杨绪,口以传授,时所荣之。”资料记载他最早学习的是僧祇律,但是后来转向为四分律的研究,终生弘扬《四分律》,不过他的活动仅限于口授相传,还没有见到文字著作传世。法聪的弟子道覆,继承师学,随讲说录,作疏六卷,这是为四分律作疏的开始。道覆虽然开始作疏,但是他只是对《四分律》做了分类与科判的“长科“,至于含有新意的“义举”还没有做到,故“斯时释侣道味犹淳,言行相承,随闻奉用,专务栖德,不暇旁求。”

北齐慧光开始对《四分律》作疏,是《四分律》研究的一个标志。慧光是少林寺佛陀跋陀罗的弟子,跋陀欣赏慧光的聪颖,告诉他“若受大戒宜先听律,律是慧基,非智不奉。若初依经论,必轻戒网,邪见灭法障道之。”于是慧光听从了老师的教诲,专心攻律。慧光听了道覆的讲说,作了笔记,又研究了《僧祇律》,自知功力不够,于是到处参学,遇事就拿出笔记下来,再仔细揣摸,终成一大家,“四分一部草创基兹。”慧光撰写《四分律》疏开始为十卷本,后来删节为四卷本,一共一百二十纸,后人称为“二度出疏”。慧光为四分律作疏,被“后代引之为义节,并羯磨戒本咸加删定,被于法侣今咸诵之。”后人称赞“自正道东指,弘匠于世,则以道安为言初,缁素革风广位声教,则慧光抑其次矣。”

慧光之后,佛教界内部形成了注疏四分律的高潮,先后有北齐洪理着钞两卷,昙隐造抄四卷,道乐造抄一卷,洪遵缵疏八卷,道云造疏九卷并抄一卷,道晖造疏七卷,法愿制四部律疏是非抄两卷,隋朝道洪、法胜二律师各出抄,未详卷轴。智首律师造疏二十卷,法励律师造疏十卷,基律师有疏未详,等等,到了隋末唐初,近十八家《四分律》研究的注疏呈世,这些著作“其间卷轴多小不定,莫非并依律文次第消释也(云云)。”总之,自慧光之后到隋末唐初,整个佛教界内部研究四分律注疏成风,“下及江表、关内河南,蜀部诸余流传者,并具披括,一如义钞。”佛教律学运动的兴起,及其成果,为后来唐朝律宗的产生奠定了基础,作了舆论的准备。

经过魏晋以来对《四分律》的翻译与注疏研究的运动之后,到了唐代,佛教界人士对《四分律》的研究进入高潮,律宗由律学转入到宗派成为必然。唐代道宣法师曾经总结这一时期的律学活动曰:

穷其受戒之源,宗归“四分”。今则随学陈相,不祖先模,抑断是投,妄情斯托。可谓师资训缺,教授无功,亦是愿行道殊,机见互僻。斯之糅杂二百余年,岂不以传通失人,故使颂声流郑,今则混一唐统,普行四分之宗,故得终始受随,义难乖隔。摄护虽广,其源可寻,自初开律,释师号法聪,元魏孝文北台杨绪,口以传授,时所荣之。沙门道覆,即绍聪绪,赞疏六卷,但是长科,至于义举,未闻于世。斯时释侣道味犹淳,言行相承,随闻奉用,专务栖德,不暇旁求。魏末齐初,慧光宅世,宗匠跋陀,师表弘理,再造文疏,广分衢术,学声学望,连布若云峯;行光德光,荣曜齐日月。每一披阐,坐列千僧;竞鼓清言,人分异辩;勒成卷帙,通号命家,然光初禀定宗,后师法律轨仪,大圣徽猷具焉,所以世美斯人,行解相冠,诚有徒矣。有云、晖、愿三宗律师,蹑踵传灯各题声教,云则命初作疏九卷,被时流演,门人备高东夏。晖次出疏略云二轴,要约诚美,蹊径少乖,得在略文,失于开授,然云勇于义宗,谈叙诚博,晖则核切词相,法聚推焉。世谚首尾,信探风骨,汾阳法愿,眄视两家,更开甍穴。制作抄疏,不减于前,弹糺核于律文,是非格于事相,存乎专附,颇滞幽通,化行并塞,故其然也。其余律匠,理洪隐乐,遵深诞等,或陶治郑魏,或开壃燕赵,或导达周秦,或扬尘齐鲁,莫不同师云,术齐驾当时。虽出钞记略可言矣,而导开业关中,盛宗帝里,经律双授,其功可高。于时世尚僧祇,而能间行《四分》,登座引决,共从如流。勍敌每临衔箭而返,然遵一其神志,声色不渝,由是人法归焉,可谓行之及也。智首律师承斯讲授,宗系盛广探索弥深,时属云雷接统传化,学门远被制述全希。岂非博赡百家共师一轨,虽欲厝笔无词可通,属有砺、亮行判烁胜藏兴。或传道于东川,或称言于南服,其中高第无越魏都,制疏乃行,其绪诚少,余则名擅一方,盖无笔记,而复化行难阻,多翳时心,岂不以制在篇初故,陷者恶闻其失。” 

道宣法师在这篇总结里面,对律学到律宗的发展做了全面的介绍,二百余年的律学发展,经历了先是口授,再到注释的发展过程,又由注释再到“义举”,则是中国佛教律学的最终完成阶段。在这二百余年间,慧光律师是一个转折点,“然光初禀定宗,后师法律轨仪,大圣徽猷具焉“,慧光注疏虽未“义举“,但是他开了新风,给后来的云、晖、愿三位律师指明了方向,律学的“义举”得以张扬,“义举”成为律宗创宗的催化剂,促成创新的律宗产生。

[责任编辑:张虓] 标签:人民大学 第三届国际佛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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