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6日,中国五大宗教全国性宗教团体秘书长联席会议在京召开,对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发表的“2011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进行评估,形成共同书面意见。全文如下:
中国宗教界一向关注宗教信仰自由。看了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4月28日发表的“2011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很不以为然。报告涉华部分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充满偏见,也与事实不符,与我们的所见所闻和切身感受截然不同。
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公民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近年来,中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各宗教的发展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广大宗教信徒心情舒畅,积极投身于国家建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中国的宗教信徒从来没有因为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而受到打压、限制,中国政府依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登记管理、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认定备案,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也有利于保护我们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在中国社会深刻转型的大背景下,由于宗教在中国有很好的社会形象,宗教信徒的所作所为得到了社会认可,受到社会各界尊重,也有少数组织和个人借用宗教的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威胁国家安全。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教组织是对宗教的亵渎,打着宗教旗号从事民族分裂活动也与宗教信仰自由问题毫不相干。中国政府依法处理邪教组织、打击民族分裂势力,是合情、合理、合法、合民心的,完全符合我们宗教界的意愿。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的许多成员与我们曾经接触过,他们在报告中的观点与其在华交流时的表态完全不一样,这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做法令人费解。我们希望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进行冷静反思,总是用手指着别人说三道四不符合宗教的真精神。我们愿意与美国宗教界人士在平等友好、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进行交流,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
中国五大宗教团体秘书长联席会议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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