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停止个人兴学二十多年后,于1987年解禁这一政策,开放私人兴学的领域,于是民间团体加入到一般公众教育的行列,佛教团体也一扫传统的刻板印象,以主动、积极的态度投入公众教育。兴办高等教育的花费是巨大的,但佛教团体越过最有经济实力的财团企业,在短短的十余年中,就先后创办了七所佛教大学,这在私人办学中出人意外地拔得头筹。这一近乎奇迹的现象,引起了各界的关注。
台湾的佛教大学并不是佛学院的简单升格,也并非宗教断层中的异象,它的产生不但有历史传承的意义,也是时代精神的再现。
江灿腾先生认为在中国历史上存在过的佛教兴学,有译经兴学、同仁集团、技术团体等三种特殊背景和教育模式。所谓“译经兴学”,是由国家赞助推动的模式,代表人物为玄奘与鸠摩罗什等大师。采取任务编组方式,译者互相研讨翻译的内容而完成学术的经验传承。所谓“同仁集团”,以道安及庐山慧远为代表。其特色在于领导人物对儒释道精神、世间与出世间法都有相当素养,因此吸引当时的精英分子加入,互相激荡后,形成思想风潮的带领者。到了近代,则产生所谓的“技术团体”,他们是“祗洹精舍”及其“支那内学院”等机构,可说是近代中国新式佛学教育的先驱。通过各种语言训练及学科训练,强化对佛学思想的研究。同时把触角伸到国外对原始佛教的研究,而产生对传统佛学、经典的新诠释。
李志夫教授则从文化、社会的影响,提出另一种分类模式:第一期以玄奘大师为代表,着重经典的理解。由政府出钱提供道场,出家法师负责教育,主要集中在城市。第二期在禅宗以后,以百丈大师所发展出来的丛林制度为主。重心转到寺庙,师徒相授,注重悟境开展。第三期为清末民初的佛学院,在西方文化传入中国后产生。这些具备新式教育精神的佛学院,成为丛林制度与西方教育的综合体。期间又分别以两种形态展开:其一是以僧伽教育为主的佛教教育,为小型佛学院;其二为佛学思想研究机构。第四期则为现在正蓬勃展开的现代综合教育——由佛教团体所办的一般大学,不仅传授佛教思想,更完全采用现代教育方式,分系、分科从事高等教育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