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佛教有建设伦理,加强道德规范,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
社会的道德规范是社会的核心价值,在佛教而言就是相关的伦理德目,主要是体现在佛教的戒律上及其戒律的扩展方面。如佛教所讲的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是佛教最基本、最重要的戒规准则,含有深层的人文内涵。不杀生,体现了对一切生命的尊重和无限同情,是“人我一体”的生命哲学。不偷盗,体现了对财富取得的合理渠道及正确的财富观。不邪淫,体现了人事交往的清净如法和维系家庭的和乐保证。不妄语,体现了人格品行的端正与诚信处世的准则等等。这都有利于提高人的道德素质和净化世道人心,提升人格质量。正如著名佛教学者方立天教授在《中国佛教哲学要义》中谈到佛教五戒时所说的:“有利于社会结构与社会秩序的稳定,也有利于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因而可以说是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规范。”
香港佛教的寺院、佛堂、精舍等社团组织共四百多间,遍布于全港十八区。这些道场经常举办佛教讲座及佛法交流等活动,把佛教中去恶从善,平等慈悲,自利利他等思想以及大乘入世精神,与大众分享,为信徒提供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使许多人在面临道德选择时,可以有所遵循,在行为发动时,有所依归和约束,从而达到以宗教的信仰力量净化人心,导引社会风气的目的。
“社会秩序的建立,除了用以强制外在的法律,就是导向心行的道德,道德是自发自觉的操持。”佛教重视对个人身心行为的约束,所谓“三千威仪,八万细行”。同时强调三世因果,将生命观从今世承接到过去,延续到未来,藉以教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服从道德规范,约束自我行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五戒十善、四摄六度等种种基本教理的深入和普及,并与中国传统世俗伦理相结合融汇,就扩展和深化了世俗伦理的内涵,对于提高和完善个人的道德修养,维护社会的稳定具有特殊的意义。
四、佛教有服务社会,开展慈善福利,推动社会救助的责任
慈悲为万善之基、众德之藏,慈悲精神是佛道之根本。佛教的教义教规,不仅有陶冶品性,净化思想的作用,并且在佛教伦理德目的指导下,投身社会公益事业。香港佛教寺院及团体组织都是非牟利的社会福利机构,合理利用各类法会的净资、公众的自愿捐献以及政府提供的津贴等,开展兴办各类慈善事业,佛教团体成为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发起者和促进者之一。